所属栏目:农业经济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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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尊重实际、尊重群众的原则,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同时还要把握好建设新农村的各个关键环节。在这些关键环节中,人是最为根本的,农民和农村的基层干部是最为根本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和农村的基层干部的主体作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即:建设新农村目的是为了农民,建设新农村要依靠农民,建设新农村需要改变农民,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建设新农村是为了农民,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
为了农民,就是把不断改善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作为建设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求,让最广大的农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因此,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以农民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以农民群众的利益为中心,做到“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这是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最直接、最现实的体现。
1、要从农民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当前必须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饮水安全、行路难、看病贵、上学难等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实惠。
2、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支农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开展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把中央、省委各项惠农政策规定的应该给农民的一分一厘都交到农民手中。
3、要实现管理民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社会公平的保障体系,使农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二、依靠农民,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胡锦涛同志指出的,“广大农民群众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依靠农民,就是要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1、要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尊重农民意愿,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议事制度,确保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民主议事的基础上,充分反映、兼顾不同方面农民群众的利益。只有把不同方面农民群众利益维护好、协调好、处理好,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协调,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2、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在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广大农民始终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力量。农村民营工商企业创业人员、技术人员、在外打工的农村知识青年、农民工、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组织都是新农村的建设者,必须尊重他们的劳动、知识、利益和创造,在体制机制法制上保障他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真正做到一切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3、要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建设新农村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取决于农村基层干部对上述方针政策措施的贯彻和落实,尤其是取决于他们创造性的工作。在农村,好的基层干部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加快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农村基层干部在建设新农村中起着榜样、示范和教育的效应。不少地方的农民都有这种体会:给钱,给物,不如选个好干部。在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中,要按照胡锦涛同志的指示,对基层干部“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工作上多支持、多鼓励,生活上多关心,多帮助,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的巨大作用。
三、改变农民,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无限潜力
我们说广大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是基本依靠力量,决不意味着农民就不必提高自身的素质了。恰恰相反,传统的农民存在整体素质低,生产经营分散等弊端,只有克服这些弊端才能充分挖掘农民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的作用。建设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和要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迫切要求把提高农民的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怎样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无限潜力?
1、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转移的力度,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教育培训机制,扩大教育培训规模,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走出去的劳动力有实现转移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劳动力能掌握先进农业技术,增强他们适应工业和农业现代化的能力。
2、要建立各种协会,把农民组织起来,变农户单打独斗为集体协同作战。传统的小农经济经营分散,没有集成规模,形成产业。要用现代化的企业理念去启发农民、改造农业,让农民参股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机制,共同抵御市场的风险。
3、要根据建设新农村的总要求,从根本上转变农民落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引导农民通过投身建设新农村的实践,转变传统的落后观念,提高自身文化水平,陶冶精神情操,在逐步走向富裕、迈向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使自己真正成为这个伟大事业的价值主体和创造主体。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贯彻“以人为本”
1.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第一要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旨在化解“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又集中体现在农民的生活质量偏低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生存环境恶劣、负担过重、收入水平低且门路窄、缺乏相应的政治地位、进城务工受到不公正对待等。因而,着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与根本目的,也是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的首要要求。正如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指出:“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得到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那么如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第一,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涉及农民关注农业、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涉农乱收费,“一事一议”不规范,村务财务混乱以及乡村债务问题,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推进以农村税费政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精简机构与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理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公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政策。第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探索“工业反哺育农业,城市反哺育农村”的长效机制。坚持以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发展农业,全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兴办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特色产品的乡镇企业,大力吸纳农村富余的劳动力。第三,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加强对农村道路、通信、电网、供水、校舍、卫生所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同时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对村容村貌进行改造,改变以前农民住宅与禽舍混杂的脏乱现象。做好农村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问题。第四,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民的不平等待遇,逐步提升农民在各级人大中的代表地位,以提高农民的政治话语权利。目前,重点在于治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及拖欠问题,探索务工农民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2.树立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不能简单地把农民当作被同情、关怀、救济的对象。在新农村建设中落实以人为本,就是要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目前,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农民和农村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部分,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单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新农村建设只有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才有可能取得成功。邓小平同志曾充分肯定我包括农民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他说:“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在他看来,要解决农村农业问题,“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人民的积极性。”
因此,新农村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把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成败的根本标谁。做到凡事都要和农民商量,广泛征求农民的意愿,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而绝不能搞强迫命令、搞政治运动。同时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要破除一切影响农民创业的陈规旧矩,革除一切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营农民创业的宽松环境,充分下放农民权力,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总之,要使建设新农民的过程成为农民群众参与发展、共享成果、实现价值的过程。
3.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我国尚有八亿左右的农民,而且我国农民由于长期处于儒家文化熏陶之下,在历史的最底层,导致他们屈从现实、保守懦弱、听天由命,缺乏个性和开创精神,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缺乏主动性,被动地听从政权的调整,不懂得自己的权利,缺乏公民意识。这些缺乏至今仍在部分农民身上体现,它们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难以转移,固然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但跟农民整体素质偏低、观点落后不无关系。这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因而,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把农民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
提高农民素质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要大力改变农村教育落后的状况,强化普及农村九年义务免费教育,确保每个农村小孩都接受基本的国民教育。同时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各种技能培训,让每位农民掌握至少一门生产技能与技巧,提高农民的发展致富能力,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第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革除千万年来遗留下来的封建迷信、家族观念、不思进取、小富即安等落后观念,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逐步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相安、创业光荣等新文明新风尚。第三,加强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素质,实现由“村民”向“公民”转变,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第四,培育各种农民组织,增强乡村自我治理的能力。如成立由全体农民加盟由能人负责的现代农会,负责乡村的生产与经营;成立老年人协会,为新农村出谋献策,同时监督和制止农村发生的各种不良现象:成立妇女协会,负责农村孩童,特别是留守孩童的教育,以及家庭感情联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