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监管机制的思考-经济论文网__墨水学术,论文发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124
副标题#e#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监管机制的思考
国秀环
(平邑县建设局山东临沂276000)
摘要:就目前工程招标中法律法规缺失,论述了如何完善法律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并从调整监管机构入手,探讨了对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约束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监督;思考
实行招投标制度是规范建筑市场、提高投资效率、减少腐败的重要工具,但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约束,招投标制度则可能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现有法律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急需得到完善。
1修订、完善现有《招投标法》中的相关条款
2000年国家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对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对于腐败这个“顽症”来说,它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和土壤。近几年我国建筑业飞速发展,而《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制订的时间较长,从现实情况看,一些招投标参与人员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善于打“擦边球”,有的还公然违法违规,采用各种办法规避招标、恶意串标、围标等等,使腐败行为变得更加隐蔽,甚至在形似招投标的掩盖下,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这些问题虽然有其顽固性和复杂性,但从另一个方面,可以看出我国现有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仍有其空白和薄弱环节,我们的监督还不能完全到位。因此,需要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律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1.1应注重约束业主行为
可以通过增设规范业主的一些条款,如细化标段划分标准、规范询标程序和内容、加强对邀请招标的管理等,来强化对业主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
1.2强化监管职能和监督机制
通过增设条款明确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范围。针对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的规避招标、资格预审、评标、中标等环节可能引发的腐败问题,尤其是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等重点问题出台有效的条款进行限制。明确规定政府工程、社会工程、私人工程实施分类监管,着重把条款放在如何把政府投资工程管到位、管出成效。
1.3增加细化的市场运作操作条款
包括如何在招标环节、在工程发包环节遏制住违法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明确评标专家的选择、职责及管理;加强招投标的程序和过程管理。
1.4是明确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责任,增加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尤其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别及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2通过制定补充性法规弥补现有法律的不足
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该制订一些与之配套的操作细则,尤其是对法律界定相对模糊的环节,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招投标管理实践,出台相应的监管法规以弥补法律的不足,如工程标段的划分规定、无标底招投标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配套操作细则、低价中标相关配套措施等,特别是评标过程中合理低价问题。可建立招投标保证金保障制度,建立招投标各方主体市场信用体系,以及标后合同管理及审计跟踪监督等具体细则。
目前全国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颁发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这些市场管理条例都把招标投标列为重要内容,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了《建[20]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在这些地方性法规出台后,地方政府还应制定与之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报建、招标代理、招标申报、招标文件及标底管理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百分制评标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执行,构筑起各地招标投标的基本框架。
3调整招标监管机构完善其职责
国内现有的招投标监管机构一般都是各地区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集监督和管理职能于一身,对很多的建设项目而言,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这一“双重身份”的监管机构很难公平公正地行使其职能。科学的监管方式应该是将监督部门和管理部门分设,目前情#p#副标题#e#况看,有必要单独设立独立的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招投标管理部门来讲也是一种约束。
新的招投标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招投标有关部门对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分类监督政府投资工程、社会工程和私人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处理一切与招投标行为有关的举报、投诉调查和处理等。新机构可以由与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党政部门组成,其人员编制应为行政编制,也就是说要保证监督机构的权威性,有一定的执法权力,不能形同虚设。新监督机构可以下设3个部门:综合办公室、执法检查办公室、监督办公室,为保证监督机构职能不与管理部门职能重叠或冲突,各部门职能分别设定为:
(1)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督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各方对招投标行为投诉。
(2)执法检查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督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招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及处罚的落实执行情况。
(3)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负责监督招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有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性。
具体包括:检查招投标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招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监督检查招投标的有关文件、资料,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监督检查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并可进行相关的调查核实;监督检查标后的投标公示、合同履约、工程施工、工程款支付等情况。
除此之外,还需要细化招标监管内容、规范招标监管程序,才能形成对招标管理部门的约束,才能还工程招标一片净土。
参考文献
[1]刘同祝.建筑工程项目投标监管机制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8.
[2]冯天鉴.建筑工程项目竞争投标报价的倡议和策略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4.
[3]周志刚.基于信息技术的招投标管理新模式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6.
[4]余永生.关于建立建筑市场监督机制的思考.[J].浙江省建设厅.2002.07.
[5]申月红.建设部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运作程序与行政监督规范化》课题研讨会.[J].本刊记者.2003.09.
[6]翟晓燕.FuzzyAHP中的一种加权群体决策方法.[J].广州大学模糊系统与知识工程研究所!广东广州510091.2001.02.
论文期刊论文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会议论文报纸文章
[7]党泉勇.入世对我国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J].大同职业技术学院建工系山西大同037008.2003.04.
[8]马芝菡,侯宏立.浅谈中外建筑市场工程质量管理.[J].常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湖南常德415000.2005.10.
[9]岑耀辉;.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J].广州市花木公司广东广州510500.2007.12.
[10]郑新伟;.建筑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研究.[J].杭州优化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9.12.
[11]程节;.基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造价在施工阶段的控制与管理.[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07.10.
[12]张劲文,张起森.业主公司项目管理重点探讨.[J].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长沙410075.2005.02.
[13]程峰;.基于价值工程的评标方法研究.[J].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08.04.
[14]殷显焕;宋永发;.国际工程承包商投标风险的评价模型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土木水利学院;.2008.05.
期刊 论文 出书
国内外/中英文/全学科 学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