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生态型居住区住宅布局规划设计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表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249

副标题#e#摘要:城市生态型居住区作为我国世纪居住区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对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实现城市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经济技术指标以及住宅布局因素等方面对城市生态型居住区住宅布局规划设计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生态型居住区可持续发展经济技术指标住宅布局规划
  1引言
  城市居住区是城市结构组成的最基本单元之一,也是城市综合功能发挥的主要载体,其建设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倡议的重要环节。可见,城市生态型居住区的建设对一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着重大的意义。居住区布局规划是城市生态型居住区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它是居住区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对居住区生态系统有机整合的过程,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居住区生态效益的发挥,并决定其环境功能与景观质量的优劣。因此,研究、完善城市生态型居住区布局规划设计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从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居住区规划
  目前,就居住区环境来说,由于一些现实要素的制约,有些指标应特别注意。由于受城市人多地少的制约,为了达到对有限土地资源的优化使用,其中居住密度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此外容积率也是不容忽视的指标。
  (1)居住密度
  从居住发展的实际状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发展趋势对居住密度有较大影响。①对未来长远居住需求量发展的预测;②对居住面积需求发展的预测;③居住区中非居住用地在居住区用地中所占比例发展的预测。
  随着时代的发展,住宅需求将大大增加,包括新产生的住户,迁移的住户需求以及由于旧城改造更新所形成的住宅需求。在建设新居住区时,对居住密度的再认识显得十分重要。
  从单元面积的角度看,单元的面积越大,居住密度越小。近年来由房地产开发的城市住房发展表明,大单元在居住区所占比重很大,然而与之相对的是,城市里的户规模却呈缩小趋势,这种情况带来的结果是居住区居住密度事实上的下降。随着我国目前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再加上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因此应适当对居住区中大单元的开发力度减小,加大对中小户型住宅单元的开发。这样不仅可以控制居住密度事实上的下降,并且符合生态型居住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
  影响居住密度的第三个因素是新居住区建设中非居住用地比居住用地呈现更快的发展速度。非居住用地比重的增加不仅是因为服务设施范围的扩大,而且加上建设标准的提高。例如,现在居住区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涵了越来越多的内容,其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对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般为1—2层建筑,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可以适当的将这类建筑的层数增加,从而可以在提高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时适当减少居住区中非居住用地的占地比率。
  (2)建筑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是衡量一个城市居住环境质量的综合性指标,也是影响开发商经济利益的重要技术参数。一定程度上,容积率高低意味着住宅幢间间距的大小,绿地及室外活动空间的多少和居住环境质量的高低,同时决定了开发商经济利益上的相关性,从而使建筑容积率成了当今居住区开发建设中最敏感的指标。
  近年来,随着地价的不断上涨,如何在一块给定土地上建造尽可能多的住宅,规划师、建筑师与房地产开发商一起,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复式住宅、退层式住宅以及平面布局中的尽端转角单元等,对提高得房率、减少开发成本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任何事情都有其内在规律,超过了这个规律,不遵守技术规范,就会带来不可避免的后遗症。因此,应针对容积率制定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规划技术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从而正确引导住宅的开发建设。
  3住宅间距的规划控制
  影响居住区规划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住宅间距,即#p#副标题#e#住宅间的距离和住宅高度的比例。决定住宅建筑的因素很多,以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与空间环境等要求为原则。此外,住宅要有适宜的间距,住宅间要有适当绿地,小区与组团更需要庭院绿地,在住宅庭院空间里进行精心设计还能够强化住宅区的居住气氛。
  3.1住宅间距、庭院空间的d/h关系
  对于居住区户外空间的设置效果和感受与建筑的间距、户外空间的尺度、该空间的布置形式与风格等因素有关。而空间的尺度却尤为重要,尺度过小的空间给人以压抑感,尺度过大的空间给人以疏远感。日本著名建筑大师芦原义信在《外部空间设计》一文中论述了两建筑之间的距离d与建筑高度h(指两建筑高度相同,不同时h取两建筑高度平均值)之间的关系,他指出:“以d/h=1为界限,它是空间质的转折点。换句话说,随着d/h比1减小,则成近迫之感,随着d/h比1增大,即成远离之感”。从人的视觉空间尺度要求而言,住宅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之比d/h大于等于1才感觉不过于压抑,因此住宅建筑视觉空间尺度的最小间距要求也是d/h=1。芦原义信还指出:在建筑总平面规划中,当d/h>4时,相互间的影响己比较薄弱了,因此d/h=4是室外空间由亲近趋向疏远或由亲切感趋向公共性过渡的临界条件。
  住宅户外庭院空间的d/h应在1与4之间较为合适,对于在1—4之间又有不同。当d/h在1—1.5之间时常常是控制多层(6层以下)及小高层住宅的最小间距,也是人视觉不受干扰的最低条件;当d/h在1.5—2.5之间时亲切感与人情味之感受较理想,且又不感到压抑,它较适合于住宅组团的户外庭院公共空间的尺度,邻里交往空间更易体现;当d/h在2.5—4之间时较适合于小区中心庭院的公共空间,因为在这样的空间里邻里交往有所减弱,公共交往有所增强。因此,用适宜的尺度在住宅小区的户外庭院中创造一种有亲切怡人、人情味浓厚的户外空间是住宅建筑设计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住宅间距、庭院空间距离还应该注意其视觉卫生问题,主要是指从邻里住宅之间的视线方面保护其私密性。一般来说,在露天室外可以识别人脸的距离约为20m,而住宅内的人所处的室内光的亮度比室外暗,再加上窗户玻璃遮档等因素的影响,从室外或其它建筑内识别住宅内部人脸的距离约为16m至17m,因此为了减少视觉干扰,住宅的最小间距一般不能小于16m,这对于控制低层住宅与6层以下住宅的间距更有意义。
  3.2日照要求对住宅间距与庭院空间的影响
  在住宅组群的布局中可以合理利用太阳方位角的变化来获得更多的日照,平面规划中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①错位布局,利用山墙空隙争取日照;②点条结合,点式布置在好朝向,条状布置在其后,利于利用空隙争取日照;③成角度布置以及适当运用东西向住宅等。这样的组合方式,既能提高日照质量,同时也能创造出不同形式的外部空间。总体来说,在规划设计时,必须在建筑物之间留出日照间距。它由日照标准、当地的地理纬度、建筑朝向、建筑物的高度、长度以及建筑用地的地形等因素决定的。在建筑设计时,应该结合节约用地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筑的日照间距,并充分考虑建筑的合理布局,从而有利于改善日照条件。
  4住宅通风与朝向选择
  4.1住宅通风的要求
  为了创造良好的通风外部环境,住宅的布局形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①行列式布置由于风正面吹过障碍物后会形成较长的涡流区,造成涡流区内建筑通风不良。因此,在住宅布局时可以让风斜吹进入住宅楼栋之间,其风的投射角为300—450为好。
  ②斜列式、错列式布置可使建筑增大迎风面,容易疏导气流进入建筑内部;
  ③前短后长、前低后高的布置,有利于夏季开口通风,冬季有效防风;
  ④封闭的周边式布置。合理的周边式布局(如适当封闭西北向开口位置)可有效的降低冷#p#副标题#e#天风速,同时需通过其它方位角敞开等方式来改善夏季通风效果;
  ⑤利用树木排列、导风墙等引导气流进入住宅区,设置引风口和出风口,在住宅区内部形成风道。
  4.2住宅朝向的选择
  居住区在选择住宅朝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点:①冬季能有适量并具有一定质量的阳光射入室内;②炎热季节尽量减少太阳直射室内和居室外墙面;③夏季有良好的通风,冬季避免冷风吹袭;④充分利用地形和节约用地;⑤照顾居住建筑组合的需要。
  根据上部分对住宅通风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规划朝向(大多数板式建筑的主要朝向)与夏季主导风向的角度最好控制在300—450之间,这样各排建筑都能获得比较满意的通风条件。从有利于住宅建筑单体日照的角度看,板式住宅墙面所接受日照射量的总和以正南朝向为最大。住宅向东或向西偏移时,接受日光照射量的总和逐渐减少,住宅在偏离350左右时,一天之中的日照总量差别并不显著,而当偏离超过350时,日照射总量就会大大减少,这一研究结果表明,在布置住宅时偏离角度最好在350以内。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住宅的北侧,正南朝向的住户北侧房间终日见不到阳光,而且室外北侧终日为阴影部分,因此,正南朝向的住宅也并非尽善尽美。总体来说,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南偏东或偏西的朝向为最佳。各地区住宅建筑的具体最佳朝向各有不同,可根据通过对各地区的日照和风向条件进行实测综合分析得出。如郑州地区最佳朝向为南偏东150,适宜朝向南偏东250,不宜朝向西北。
  5参考文献
  [1]周俭,《城市住宅区规划原理》,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2]张凯著,《城市生态住宅建设研究》,科学出版社,2004
  [3]张辉,我国城市住区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城市规划汇刊》,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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