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论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村庄功能整合与村庄建设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307

副标题#e#摘要: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环境以及产业环境、人文环境等都发生了相应变化。在这种趋势下,我国村庄规划建设中需要重新审视村庄的功能定位与发展路径选择。构建适应新的制度环境、产业环境、人文环境条件的村庄功能,进行功能整合与调整,制定科学的村庄规划与发展路径,将有利于村庄在未来环境条件下有效、合理化发展。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产业 村庄功能 村庄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整体实力的提升,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三农问题”日益凸现。90年代后,农村的经济发展与村庄建设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学术界也展开了比较广泛的探讨,但村庄建设问题鲜有深入研究。不论是实践还是学术研究对农村的建设规划和发展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没有相关的标准规范和理论作指导,农村地区的建设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诸如旧房闲置、布局散乱、用地粗放、超标占地、环境污染、无序发展等问题。
近年来,国家提出“统筹城乡”的宏观倡议,并具体化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四字方针。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试点向广大乡村地区展开,村庄建设中诸如村镇功能分置混乱、设施建设重复、资源及资金配置浪费等问题日益突出,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就村庄论村庄”,村庄建设只着眼于单个村庄,并将村庄的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研究割裂开来。因此,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进行村庄规划体系重构,整合村庄功能,构建村庄规划建设的总体思路调整,从综合性的宏观的角度认识和把握村庄的建设,将村庄的产业发展、设施建设与村庄总体规划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总体协调,意义重大。
1    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现状与阶段性特征
1.1 城乡差距近年来呈扩大态势
受长期“城乡分割、一国两策”的二元结构体制影响,我国城乡差别矛盾长期存在。近年来,我国城乡差距仍然呈扩大态势,如: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由1985年的1.7倍,扩大到2001年的3.1倍,2005年上升为3.2,2008年上升为3.3;从社会保障来看,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已逐步健全完善,农村却刚刚起步,覆盖面非常低,占全国近70%的农村人口只占了保障费的11%,而占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保障费的89%;从社会事业来看,农村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以及农村路、水、电、通信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与城市相比均存在巨大差别[1]。
1.2  城乡一体化发展拥有了新制度环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途径,是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倡议举措 [2]。“城乡统筹”是为了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统筹”是要把挖掘农业自身潜力与工业反哺农业结合起来,把扩大农村就业与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结合起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稳步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形成城乡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1.3 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进入城乡、工农关系调整阶段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看,我国总体上已进入调整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其显著特征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非农产业自主增长能力强化,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逐步上升,并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p#副标题#e#,农业成为弱势产业,农民增收缺少重要支撑,难以继续为工业提供积累,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以工业反哺农业,促进产业的相互支撑和发展,是这一时期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即“以工促农”。在工业化中期,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并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实现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为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创造就业机会和生存条件,城市的发展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起到带动和辐射作用,“以城带乡”是这一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特征[3]。
2    新时期村庄规划建设的发展
2.1村庄规划建设的制度环境与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对村庄的建设都不够重视,对村庄规划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116号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建设部1993年9月27日发布《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并于1994年6月1日实施;建设部于2000年2月14日颁布《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这三份重要的规划法规文件和标准明确了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规划的实施和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内容对指导我国的集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经过10多年的规划建设实践,形成了一定的村庄规划建设的理论基础,但是这些理论基本上都是“就村庄论村庄”,产业发展研究与村庄建设规划研究脱节,缺乏明确的发展思路和有力的举措,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研究不够深入,具体操作层面的内容少,缺乏实际指导意义。
2.2 新时期村庄体系规划的提出
在新农村建设中涌现的大量问题说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乡村规划不符合城乡协调发展的本质特征。客观上,也对村庄体系规划提出了要求。“村庄体系规划”应运而生。有学者指出:“建立区域村庄体系规划根据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建立以中心城市、中心镇、中心村为三级平台的城市化建设思想,着重县域的中心村体系规划和镇域的行政村体系规划”,并提出了比较具有建设性的思想[4]。2005年下半年,在北京地区北京市规划院率先展开了《北京市村庄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这标志着村庄体系规划的正式实施。到目前为止,除了《北京市村庄体系规划》阶段性成果,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于2006年11月发布的《北京市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编制要求(试行)》,还没有相关规划条例和标准规范对“村庄体系规划”的具体定位、空间划分、规划内容等做出明确界定。
3  我国城乡一体化过程中村庄功能整合与村庄建设分析
3.1现行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中村庄建设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10月28日通过并公布,已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第一章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第二章第十二条指出“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5]。据此定义,我国目前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由五个层次组成,各个层次下又再分为不同的规划。《规划法》在第二章“城乡规划的指定”中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规划内容做出了说明。
从现行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可以看出,对城镇这个层次的规划编制比较完善,从宏观到微观,从倡议发展到具体实施都涉及。城镇体系规划是将一定区域内的城镇群作为一个整体综合制定城镇化和城镇发展倡议,城市、镇总体规划分别以单体城市、镇为对象制定发展倡议,它们都属于倡议性规划,从宏观层面上引导城镇发展;而城市、镇的详细规划则具体到各个地块,为建设提供指导,#p#副标题#e#属于实施性规划。然而在乡村这一层次的规划,从其规划内容介绍来看,乡规划和村庄规划都只有详细规划,缺乏宏观层面的指导。
3.2  城乡一体化下村庄功能整合
3.2.1现有村庄体系规划中村庄分析内容不明确
村庄体系规划是一项新的工作,不仅对其研究的学术理论少,更不用说建立起一套规范的编制办法。有学者指出:在对北京市村庄体系规划的研究中,指出村庄体系规划重点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合理进行村庄分类;制定分类指导的农村居民点整合策略;合理把握农村居民点整合时序[6];也有学者通过对通州区村庄体系规划的研究中,通过总结和分析通州区村庄发展存在的问题,按照村庄发展的不同条件,从规模因素、自然条件、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基础、区位因素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将村庄分为城镇化型、迁建型和保留型3类,确定建设时序和近期建设重点,进行了规划实施后的效果分析,提出了不同类型村庄的整合策略和发展建议[7];《北京市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编制要求(试行)》针对北京市区县村庄体系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的内容:(1)明确本区县农村地区主要职能和发展方向;(2)确定本区县农村产业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方案,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3)预测人口和用地规模与结构变化,农村人口的流向和城镇化水平;(4)合理划分村庄类型,明确各类村庄的发展策略;(5)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与的配置标准和整体布局方案;(6)村庄布局调整时序和近期建设重点;(7)规划实施建议。
3.2.2村庄建设中村庄功能整合需求突出
目前,不同的学科根据不同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对村庄类型的界定也很不一样。目前城乡发展的制度环境以及城乡发展的经济、生态等背景条件,使得村庄的类型划分中已有的产业特征、人文环境特征以及设施条件环境特征等在今后的发展中将与原有状况有显著差异。而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庄的产业类型、人口结构以及设施需求特点将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在新时期村庄规划建设中,村庄的功能需求奖需要根据新的环境特征进行重新的整合与类型判别。
在考虑村庄总体类型时,将村庄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综合分析判别村庄的主体功能,进行新环境下村庄的功能类型调整,将是村庄功能定位的基本依据。在村庄的实际建设中,村庄的类型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可以通过构建基于影响村庄发展的关键性自然要素条件、经济要素条件和区位要素条件的指标体系,分别进行空间类型(片区)划分,然后提出基于这三方面要素的村庄类型(片区)综合。此外,还需要通过村庄产业选择,依据村庄主导产业进行功能整合的基础与综合。一方面,通过分析三大基础条件提出可以新发展的产业,另一方面,对体系内已有的产业进行分析。分析区域内村庄自然经济社会的现状和特征、一二三产业的发展现状和特征及其产业布局的空间现状和特征,找出村庄产业发展所拥有的优势、潜力和机遇,发展中将会遇到的挑战、矛盾和问题,指出村庄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提出村庄的产业选择。通过对片区以及村庄主导产业的选择分析,可以对村庄规划建设中村庄主体功能进行基本判定与调整。
3.2.3村庄规划建设中村庄功能整合与建设内容分析
通过对城乡一体化环境下村庄产业与社会环境条件等的分析,村庄的产业发展与人文特征的新趋势,使得村庄功能有了相应的变化。这种对村庄规划建设中村庄功能整合后村庄主体功能的判定,在实际的规划中村庄的功能定位因而能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而这种基于新时期村庄功能整合之后的村庄功能定位能够对今后村庄的发展提出有益的指导。
因此,基于这种村庄功能整合,在村庄的规划建设中,需要在村庄功能类型划分结果和村庄产业发展选择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村庄的空间类型特#p#副标题#e#征,围绕功能分区确定的各片区的核心功能,依据各类型村庄的产业选择与发展方向,进行不同类型村庄产业用地比例调整,突出不同产业的空间用地特征,进行适于村庄空间产业类型与核心功能的各类功能在空间的合理配置。而在实际的发展中,通过功能判定与产业发展,进行村庄的空间布局以及相应建设项目的调整,也将有利于村庄在新环境下进行科学性发展路径的制定。
4  结论
基于新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行村庄功能的整合与调整,对于指导我国村庄规划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1)城乡一体化环境下我国村庄的功能将随着产业环境特征与人文环境特征发生显著变化,这一趋势将导致村庄功能整合的需求提升。目前,立足长远的发展引导,以产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利用为前提,调整村庄功能,指导单体村庄的规划和建设,使之有效配置公共设施,将能够促进构筑完全化的城乡一体、统筹协调的发展格局。
(2)将村庄体系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对于形成真正意义上完全覆盖城乡的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村庄体系规划按照规划范围大小可分为省域、市(县)域和镇域村庄体系规划,应由不同的机构组织编制,同时,将特定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村庄统筹考虑,从整体与宏观上对区域所有村庄进行规划布局,弥补了乡村规划这一层次所缺乏的倡议性规划。村庄体系规划的实施将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宏观指导,引导政府公共财政向农村地区的合理投放,为乡、村庄规划提供依据。
   (3)村庄与村庄体系规划对于我国而言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制定适应新制度环境、产业环境、资源环境,并进行科学性规划设计目前处于起步的试点阶段,尚有许多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建立一套完整的编制规范。
参考文献
1、唐劲峰,统筹城乡发展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方法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长沙:中南大学,2007
2、寻广新,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系统思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2:24-27
3、胡国远,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乡协调发展研究——以浙江省为例:[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同济大学,2007
4、沈磊,城市化过程中农村村庄规划思考,[Z/OL].http://news.wuhan.soufun.com, 2003-09-28,200812.htm.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7
6、于彤舟,郭睿.北京村庄体系规划研究[J].北京建设规划,2006,3:21—24.
7、赵之枫,郭玉梅等.通州区村庄体系规划研究[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7,33(5):549—554.
期刊 论文 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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