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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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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居住空间的分异
罗飞¹康翠霞
1.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硕士
2.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师
摘要:居住空间是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居住空间开始出现了分化,居民择居与城市规划的作用在主客观上共同使得居住空间分异现象日趋明显。目前,我国正出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快速的建设与规划使得居住空间的分异现象并不完全遵循客观空间的发展规律,而是易于走入居住隔离的极端,从而破坏整体环境的和谐和稳定。影响了城市居民的居住,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了居住空间产生的原因和起解决的策略。
关键词:居住空间居住空间分异
1居住空间分异的历史发展
1.1建国以前中国城市的居住分异状况
居住分异现象在中国由来已久。早在奴隶制社会,中国城市就形成了“仕者近宫,工贾近市,不仕者与耕者近门”的居住格局。到封建社会,中国城市居住格局从里坊制发展到街巷制,整个城市的布局基本上是以宫殿为中心,生产活动多和居住相结合,不同身份地位的群体分区而居的现象极为普遍。到了近代,中国的城市尤其是沿海的通商口岸城市逐渐由原来的封闭发展向开放的近代工商业城市空间过渡。社会出现了尖锐的极化现象,城市居住空间在空间组织、内部结构和景观上都出现了明显的分异。
1.2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城市的居住分异
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住房供给被纳入国家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的计划经济体系。这一时期的城市建设坚持生产与生活相结合的原则,力求通勤距离最小化,因此居住空间主要由单个或者几个企业联合比邻厂区兴建职工住宅,在空间上形成了“单位制”社区。在这种居住模式下,人们没有选择住房的权利,城市内部也没有因经济收入或地位而产生的居住地域极化现象,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居住分异。但是在整个城市内,仍然存在以职业类型为标准的居住分异,同时单位制居住空间单元内也同样存在着因工龄职位不同而造成的居住差异。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城市居住分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打破了计划经济社会原有的均质属性,中国社会正式进入了由均衡走向差异的历史阶段。随着大规模的商品住宅建设的展开以及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的拉大,在居住空间上逐渐形成了环境、配套设施、交通条件较好的高档商品住宅区,环境、设施一般、房价相对较低的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房小区,环境、设施条件较差的旧城衰败单位制社区,以及位置偏远的政府新建廉租房为代表的低收入区。此外,快速城市化使得市区边缘还出现了城中村等体制外的“另类”居住形式,城市在居住空间上的这种分异正在快速蔓延和扩大。
2.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动力机制
2.1土地利用分化机制
城市住宅往往与特定的区位相联系,人们对住宅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区位的选择,而区位这一概念的产生正是土地利用分化的结果。5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把区域经济的理论用于对居住选址等城市区位问题的研究,创立了著名的权衡理论,该理论认为,住户最佳居住区位是通过将每日上下班的通勤费用与城市不同区位的级差地价作比较而确定的。低收人者往往只能局限在离工作地近的地方,因为他们对通勤费用支付能力较弱,限制了他们对居住地的选择范围;而高收人者由于支付通勤费的能力高,因而其选择其居住区位的自由度较大。同时,土地利用分化使得不同地区的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套产生差异。环境良好、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地区,生活便利、舒适。相应的地价也高。会成为富人的聚居地。而环境脏乱,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的地区相应的地价就低,会聚集低收入者。因而土地分化的结果就是使得居住分化的现象更甚。
2.2消费群体差异
广大人民是房产的消费群体,这应该回归到社会分层这个本源上来,不同的阶层由于自身条#p#副标题#e#件的界定,构成了不同的消费群体,形成了多样化的群体购买意向。不同收人水平,使得不同阶层的城市市民对于住房价格、相关交通成本的承受能力的不同,这决定了他们在城市的居住地区位。中低收入群体聚居于普通及经济适用居住区,富有人群集中于环境良好的中高档公寓区。经济越是发达的城市,房价差距就会越大,居住的贫富分离也就越明显。家庭收入的贫富分化,及相对较大的房价差距,在住房消费市场上,将呈现较强的贫富两极消费趋势和明显的聚居地带。
2.3人们行为方式选择机制
如果单纯从客观的土地利用分化和消费群体的差异来分析居住分宜,未免太片面、机械和理性,而应从人的行为角度进行分析,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来研究。人和环境的互动是通过行为来构成的,居住空间选择的内部动力来自于居民的居住需求。人们的居住需求是建构在其生活方式上的。而生活方式取决于其家庭状况、种族属性、文化背景及其经济地位。居住主体不同,其生活方式不同,其需求层次也不同,即主体在选择居住空间时对环境构成各因子的权重系数衡量不一。在这种选择机制的作用下,居民会向着有类似需求及生活方式的住户而集中。从而在特定的地段形成社会构成相对一致的居住区。
3.调控策略
3.1加强边缘区、城郊结合部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城市核心区土地已接近饱和,许多开发商在市郊开发了大量的居住区。许多居民也由于市郊住宅价格较低而选择在市郊居住。形成了市郊大量居住区和居民的聚集。但是,市郊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却往往滞后。因而在城市边缘区和城郊结合部应大力发展面向当地居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不同区域居民生活条件的差距。尤其是当前边缘区居民在核心区就业仍然占据主导的情况下,必须考虑解决边缘区和城郊结合部与核心区的交通通勤问题。其中,应该大大增加在边缘区和城郊结合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的数量,缓解上下班高峰期间核心区和边缘区之间过高的交通通勤压力。
3.2提倡居住区的混居模式
所谓的混居模式为“大混居、小聚居”的居住组合方式。即在城市的某一居住用地内,各种阶层的人群混合居住,但在大范围的居住区内部有各个阶层的人群的聚居区。城市社区的混居模式体现了社会公平原则。混合不同收人阶层的居住模式,为低收人居民提供了平等的外部经济环境,为其自身社会生活能力与质量的提升创造了同等的外部机遇,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低收人者与高收人者享有同等的生存发展条件,同时,混合居住模式使得同一居住用地内拥有多样化的住房、消费、休闲及服务场所。给居民提供了各层次多种多样的选择。同时这样的开发模式也能降低开放商开发居住区的市场风险。这种模式使得较小范围内的邻里空间为同类居民居住,周围人群均为收入、背景、生活方式相近的人,在较亲密的交往范围内保证居住生活的稳定;而在大范围的城市居住用地内则应为不同类居民混合。这种混合所涉及的生活行为在亲密的日常交往范围之外,却在日常共同居住生活地域之内。保障了居民的一般交往和特殊交往需求,营造了社会和谐的居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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