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工程施工与安全生产技术设计在桂中地区三水铝土矿勘查中的应

所属栏目:矿业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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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矿工程施工与安全生产技术设计在桂中地区三水铝土矿勘查中的应用
  宁龙黄海
  (贵港市广西第六地质队广西贵港537100,柳州市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广西柳州454000)
  [摘要]广西近年来在桂中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三水铝土矿勘查工作,其探矿手段以井探为主且工作量较大,做好探矿工程施工与安全生产工作,是保证项目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的重要工作之一。本文参照地质勘探安全等规程,结合我队近年来对该类型矿床勘查工作的经验,系统总结了项目工程施工技术与安全生产技术设计,以指导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关键词]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设计三水铝土矿井探施工
  1.工程地质概况
  桂中地区三水铝土矿主要分布在泥盆系、石炭系上的岩溶准平原内,赋存于碳酸盐岩红土风化的低丘矮岭和台地中(第四系钙红土层、残坡积层),严格受层位、岩性、地形地貌等因素的控制。红土风化壳厚一般4~20m,个别低洼地带可达25m,三水铝土矿呈层状、似层状赋存于风化壳的中上部,风化壳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带现象,分为表层红土层、铝土矿层、网纹状红土层、半风化基岩层。第四系中三水铝土矿的含矿地段为勘查工作的主要掘进层位。井探工程施工方法采用人工掘进,手摇绞车提升出碴。局部遇到较大矿块难以掘进时则采用适量的爆破手段。
  2.探矿工程施工技术设计
  测量人员按地质勘查设计和地质技术人员要求布设井口位置,实际情况(如有电杆、水坑等)与设计位置有出入时,尽量布置在有利于施工的位置上,但井口位置不能偏离原设计勘探线的1/4,并且井的长轴方向应尽量不偏离勘探线方向;井口的规格应以经审查批准的地质设计为准,井口的断面规格:1.2m×0.8m=0.96m2,长边平行勘探线方向,井深至穿矿或基岩面。掘进断面规格不得小于设计要求,不得大于设计断面20%。掘进方向必须与水平面垂直,井壁平整。局部井段的井壁与角线的偏离误差不得大于±100㎜。出碴时要按地质人员指导要求堆放清楚,全巷法采样时矿与非矿要分开堆放,不同含矿率(或粘土粘性强弱不同)的矿层要分层堆放;地质分层由地质人员指定后在井壁中要做好标志。地质技术人员和井探施工管理人员在井探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全程指导和监控。
  3.安全生产技术设计
  3.1雨季雷击的安全措施
  在野外空旷处不宜进入孤立的棚屋、岗亭等;不宜在大树下躲避雷雨,如万不得已,则需与树干保持3m距离,下蹲并双腿靠拢;在雷雨交加时,应赶紧趴在地上,这样可减少遭雷击的危险;在平坦或低洼地段,不要用手撑地,同时双手抱膝,胸口紧贴膝盖,尽量低头;在野外看到高压线遭雷击断裂,此时千万不要跑动,而应双脚并拢,跳离现场。
  3.2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
  要求驾驶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能。经常督促驾驶员做到出车前的检查、收车后的维修和保养,时刻保持车况良好。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提高警惕,谨慎驾驶,正确判断车与人、车与路、快与慢的辩证关系,严禁酒后驾车,保证安全行车。
  3.3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安全措施
  坚持出队前和岗前的安全教育,让从业人员知会工作地区人文、地理和危险因素,掌握当地野外生存、避险和相关应急技能,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使作业人员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避免和防止事故发生的关键所在。施工期间,实行全员安全管理,探矿管理人员和地质编录人员都是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都有权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有权制止一切“三违”行为。在施工期间的日常安全管理,要求兼职安全员(以安全管理为主)#p#副标题#e#每天都必须到每个施工现场检查指导施工。除了检查施工场地条件是否符合施工安全规定要求、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运转是否正常、解决生产和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外,最主要的是及时纠正、制止施工从业人员的“三违”行为。
  3.4场地、设施的安全措施
  3.4.1井口的场地安全要求
  在山坡掘井时,井口上坡及附近应清除干净易滚下伤人的松石或活石;井口周围1m内应平整,井口挡板与井口间必须密封,并高出地面,不得留有空隙,以防掉块;井下有人作业时,井口上必须有人监护,禁止单人作业;井口周围显著位置设立有“井探施工危险勿近”的警示标志牌或在井口四周有用红绳木桩围起的警戒线;施工结束,取全地质资料后,探井应尽快进行回填。
  3.4.2井口设施安全要求
  井口安装的手摇绞车稳固,垫木规格为1500×150×50mm的杉木,垫木与绞车架用铁丝或螺丝紧固,井口壁与垫木底部之间应封闭,符合安全规定要求;配有供井下施工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和供上下井用的安全带;井口的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完好且安装稳固。
  3.5支护安全措施
  井口及破碎、松散或者不稳定地层掘进,应及时支护;在雨后,必须严格检查井壁,如发现松石必须清除,有裂纹、松动等坍塌迹象,及时检查支护稳固,消除事故隐患;架设、维修或者更换支架时,应停止井下掘进或其他作业;回收井框及井内支架,应在回填探井时一边填埋一边由下而上进行拆除回收。
  3.6人员上下井的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上井、下井时必须配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在手摇绞车的安全钩上,上井、下井时,井上人员必须紧握绞车摇柄,紧随上、下井者提升或下降(上时必须卡好防坠棘轮),紧密配合上、下井人员。禁止乘坐手摇吊桶(筐)或者沿绳索攀登和徒手攀爬井壁上井、下井。
  2、每次下井时,要自上而下仔细检查井壁是否有松石、裂纹、松动和坍塌、井底是否有毒蛇、毒虫等迹象,确认安全后,方可下井作业。
  3.7装岩提升及装碴的安全措施
  开工前,要检查提升设备,确认完好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工;装渣时,较大的石块必须先装在桶底,出碴桶不装太满;井上、井下人员要密切配合,井上人员在提升时,必须卡好棘轮,井下人员设置好安全挡板后,集中注意力和精力匀速提升,确保提升安全。
  3.8通风除尘的安全措施
  井内采用压入式通风法通风。每个井口安装有性能良好的喷风机,配有长度适量的ø80mm的用塑胶制成的柔性风筒。风筒出风口处需进行内框加固,通风时把风筒伸至距离井底不得超过2m;凡井深超过3m后,每次下井前以及工作中均需进行通风,通风时间不少于5分钟,爆破后通风时间为15-30分钟,,确认安全后方可下井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井口人员要不定时给井下人员送风,保持井内空气清新。
  3.9排水的安全措施
  井口周围应有排水沟,井探排碴应避开洪水方向;雨天井内进水或井下渗水应及时用提桶提升排放。
  3.10浅井回填的安全措施
  应聘请当地的民工对井口进行回填,并与其签订回填协议书,明确日后由于填埋的土石渣下陷时应补充填埋,并承担由于没有及时填埋而导致人畜落井的责任。必须有人在现场监督、验收,符合要求后方能开票付工资。在整个矿区回填结束后,应到工程所在地的村委或单位签名(盖章)。
  3.11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
  1、爆破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爆破作业是以松动岩(矿)石和保持井壁稳定为目的,将大石(矿)块的底部挖空,装入适量的炸药,装炸药量的多少是根据矿(石)块的大小和厚度而定,每炮的装炸药量一般为0.2—0.4kg,用瞬时电雷管引爆。
  3、装起爆药包及填塞炮泥时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4、#p#副标题#e#爆破前必须发出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的听到和看到,并撤离到距离爆破点50m外,才能起爆。
  5、放炮时如发生哑炮,爆破手必须立即切断电源,锁上开关,把放炮母线两端扭结,要等15分钟后才能进入爆破点检查。
  6、盲炮的处理
  (1)无炮泥盲炮,可直接装入起爆药包,重新引爆。
  (2)有炮泥盲炮,应用竹片(木制)掏勺轻轻掏出炮泥,掏炮泥时不得用力拉动起爆药包的脚线,掏至预定标志时,应立即停止,再装入起爆药包引爆。不准用掏勺在盲炮药包上扎孔插入雷管引爆。
  7、爆破器材运输与保管的安全规定
  (1)在工地上,运送爆破器材时,炸药不得超过24㎏,电雷管由另一人送,且雷管数量不得超过30个,同时应将雷管放在专用的雷管安全盒内。
  (2)禁止雷管与炸药同库保存,必须分开存放在专门的房间和爆炸品安全保险箱内,由有“保管员证”及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保管。
  (3)必须建立严格的进出库制度。领料、退料均要做好登记,当天用不完的炸药、电雷管,当天必须退回仓库,做到账物相符,严禁将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证的人使用。
  3.12测量、填图作业的安全措施
  野外作业路途中,禁止单人作业,遇险路、险情,必须做到“能绕百步远,不走一步险”,耐心寻找安全通道;做到看景不走路,走路不看景,以防摔跤和坠落;配备有罗盘、作业用的图件和必要的电讯工具;作业人员要熟知工作路线及规定返程的期限。
  3.13采样、编录作业的安全措施
  (1)井口上必须有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上井、下井时必须配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钩挂在手摇绞车的安全钩上,上井、下井时,井上人员必须紧握绞车摇柄,紧随上、下井者提升或下降(上时必须卡好防坠棘轮),紧密配合上、下井人员。
  (2)在采样、编录过程,井口人员要不定时给井下人员送风,保持井内空气清新。
  4.结束语
  通过编制施工安全生产设计,制定与项目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在项目实施前,必须认真学习设计,做好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检查和监督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安全管理,以保障勘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除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设计外,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程,并随时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及时处理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在施工实际过程中,遇到因地质情况变化或其他不可遇见的因素危及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设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法,确保矿区的安全生产。
  致谢:本文在成文过程中,得到广西第六地质队马天龙地质高级工程师的悉心指导,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考文献:
  1、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煤炭工业出版社,覃家海等著;
  2、地质勘查坑探规程(DZ0141—94),中国标准出版社;
  3、安全培训教程(地质勘探工程与施工安全),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李德仁等著。
  
期刊 论文 出书
国内外/中英文/全学科 学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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