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对城市交通安全的影响分析及对策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
所属栏目:交通运输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499
副标题#e#摘要:电动自行车的高速发展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问题。本文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政府、业者、使用者三方应该采取的态度和对策,以期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城市交通安全。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城市交通交通安全
1引言
我国是一个自行车大国,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现在全面普及小轿车的时机尚未完全成熟,这种特定的宏观需求形势决定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近些年的飞速发展。
电动自行车经过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的两次起落后,进入现在的第三个发展时期,从研制开发到1997年的小批量投放市场至现在其生产和销售呈逐年大幅增长的势头,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不完全统计,1998年为5.4万辆,1999年为14万辆,2000年为29万辆,2001年为58.7万辆,2002年为159.5万辆,到2007年更是达到了创纪录的2130万辆。但是这一数字在2008年度受到挫折而有所下降,结束了连续10年的强劲增长局面。这是否预示着中国电动自行车的黄金时代是已经结束?
是什么制约了这个行业高速发展的脚步,表面看起来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那就是中国电动自行车厂商目前面临更加不确定的消费者以及更加严格的政府法规。经过10年的急剧增长之后,中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已走向成熟,消费者面对这种新颖的产品已没有了最初的那种冲动。虽然仍然存在对电动自行车的需求,但在达成关于安全与环保问题的普遍共识以前,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愿意发放更多的许可。但深层次原因仍然来自于行业内部,主要应该还是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不能得到很好的规范和广泛的认可。消费者面对身边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在逐渐丧失对其安全性能的信任;政府部门也不得不考虑公共安全问题逐渐对这种交通工具加以各种严格或变相的限制。
2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分析
近年来有关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根据长安大学和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的调查,郑州市区非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平均每天130起左右;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之间,平均每天90起左右。“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平均每天220起左右。2006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在郑州市区,电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22人死亡、456人受伤。
根据杭州市交警部门的统计,2008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2人死亡,比上年增加44人,上升40.74%,占涉及非机动车交通死亡事故的48.41%。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急剧上升,与近年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连年下降的局面形成强烈的反差。这项数据也直接导致了杭州近来出台有关限制外地电动车在市区通行的政策。
分析原因,电动自行车因其自身的以下原因对交通安全产生较大的影响:
2.1速度范围方面
普通自行车的速度一般在12km/h左右,城市交通中汽车的速度一般在40km/h左右,而根据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标准GB17761-1999,其速度不得高于20km/h,即使是所有的生产厂家都严格按照标准来生产电动自行车,将这种速度的交通工具无论是置于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都将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按照交通工程的理论,交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依赖于系统中各成员的协调有序。由于普通自行车和汽车明显的速度差异,所以即使是在没有严格进行机非分离的城市道路上也能基本保证交通的安全。但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单一有序的城市交通格局,大大增加了交通系统的不稳定性和无序性,自然也就导致了越来越多与之相关的交通事故。
更何况电动自行车越来越有轻摩化的倾向,速度往往超过20km/h的国家标准,更是将这种不安全性不断放大。
2.2制动性能方面
根据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20k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p#副标题#e#,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由于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故4m的限值是对应20km/h以下车速规定的。但许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一味迎合市场需求,速度早已超过20km/h的限值,而没有加强刹车系统的设计性能,导致很多情况下刹车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规定。
电动自行车的刹车装置有抱刹、涨刹、轮毂刹3种,大部分厂家用的都是抱刹,这种刹车构造简单好维修,但缺点是新车时刹车作用好,使用一段时间后刹车效果会降低。由于电动车重达数十公斤,车速过快或刹车过急,骑车人大力收缩刹把,以增加刹皮和刹盘间的摩擦力,此时还会产生刺耳的噪音。
2.3启动时间方面
很多情况下人们忽视了电动自行车这一项性能指标,GB17761-1999也没有做出规定,但它确实是对安全性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因素。
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在40kg左右,大大高于普通自行车,而启动时又无特别的设计功能,其启动时间往往慢于普通自行车。这实际上是导致大部分骑行者不愿意在遇到红灯时停下来的潜在因素。
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当然要大于普通自行车,但如果考虑到其启动时间慢于普通自行车这样一个因素,在严格遵守城市道路交通规则的前提下,电动自行车并不节约行程时间。所以在城市交通中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除了省力外并无其他优势。
3 对策研究
根据以上对电动自行车性能的分析,电动自行车所存在的问题最本质问题的还是行业监管和使用定位的问题。
3.1行业监管方面
国内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也主要集中在江浙沪一带,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行业主要是通过生产许可证制度,江苏省有381家企业,浙江省有219家,上海市有94家企业,占全国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70%。由于电动自行车制造业的门槛较低,大部分生产厂家的年产量不足1万辆,有近三成企业是拼装电动车厂家,有约四成企业是贴牌生产厂家。
针对电动自行车出现的种种问题,在行业监管方面,政府部门要出台更为严厉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健康发展,要让电动自行车成为高科技产品。引导更多的资金和力量投入到产品的研发和质量提高上去,大刀阔斧地砍掉一些小作坊式的电动车生产厂家,这才是真正地保护这个产业。
3.2交通管理方面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交警部门禁止或限制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的行驶是为了促进汽车消费,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汽车消费交税,难道电动自行车消费就不交税了吗?其实在长三角地区的很多城市,电动自行车产业都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所以当地政府并不忍心禁止或加以限制,只是国家近年来将交通安全问题做为衡量政府政绩的一个重要方面才不得不忍痛出手的。所以交警部门完全应该理直气壮地执法,严格禁止超标车辆上路就是对公众交通安全最大的负责。当然,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给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服务,自然也会将政策带来的不便加以消化。3.3行业定位方面
国外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是作为一种轻松代步及休闲健身工具,在大型的停车场、超市和旅游区里使用。在这样的环境中,交通组成相对简单,出行距离也非常有限,因而安全问题并不突出。
反观我国的电动自行车发展,最初的定位即是用于城市道路的上下班需求的。随着我国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大,出行距离长且时间要求紧是明显的需求特点,加上道路环境及交通组成明显复杂的因素,导致出现了不少的交通问题,很多城市的管理者都下了逐客令。那是不是该重新整理一下思路呢?
电动自行车有其固有的优势和劣势,如何扬长避短,行业定位问题值得重新考虑。一方面,在旅游区和大型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已有成功应用的经验可以进一步发扬;另一方面,我认为应该把目光投向广大农村地区,#p#副标题#e#那里机动车辆相对较少,交通环境简单,山路坡路较多中,零散农业生产资料的运输需求旺盛,正好可以发挥省力助力的优势,电动自行车应该是大有用武之地而不会对交通安全产生较大的影响。当然这样的倡议调整也需要进行更为详细的论证。
3 结论
轻便、省力、快捷是广大出行人群的共同需求,电动自行车由于在这些方面相当程度地满足了公众需求,因而近年来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其交通特性和居民交通出行需求特性决定
其存在的合理性,已经发展为城市交通中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但其安全特性决定了必须科学引导其发展和使用,使这一交通工具得以健康发展。
这种引导,应该努力谐调政府、生产商、使用者三方的关系,互相理解,达到共羸。政府方面应该加强宣传,严格交通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公交服务;生产商应该重新定位倡议发展方向,遵守既有国家标准,生产合格产品,而不是一味地给政府施加压力;使用者应该认识到这种交通工具在安全上的局限性,自觉使用合乎标准的车型,遵守交通规则,为自己和其他出行者的安全负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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