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几点思考-教育论文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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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e#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几点思考
  高园
  金陵科技学院江苏南京21169
  
  摘要: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的前提和基础,此项工作开展的效果直接关系到资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目前在高校贫困生的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例如贫困生认定标准难统一、贫困生选举方式缺乏科学性、公示制度难以服众等,本文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讨论了将认定重点从家庭收入转到学生的在校消费情况,成立由辅导员、教师代表、宿舍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通过校园一卡通多方面了解学生的生活水平,以及在评议小组的小范围内进行公示等做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力求使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更加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确保有限的资源能资助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对策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现状 
  新华字典中对“贫”字的解释是:“穷,收入少,生活困难,与‘富’相对”,对“困”字的解释为:陷在艰难痛苦或无法摆脱的环境中,“贫困”的意思是:生活贫穷而困难的。目前比较通用的对贫困生的解释为: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据调查,2005年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约29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约12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1]贫困生大量存在的现实给教育事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何确保教育的公平性,使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面临的严峻考验。为此,政府一直致力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自1999年开始,中国开始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到2004年6月底,已实际发放贷款52亿元,享受贷款的学生大概有80多万人。[2]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涵盖奖、助、贷、补、免在内的多元化贫困生资助体系,这些资助行为都只是针对贫困生进行的,具有专一性、对象确定性的特点,所以贫困生认定是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的前提和基础,是确保资助有效性和准确性的必要条件。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加上资助多以资金的形式进行,往往会造成家庭不困难的学生来争夺这一资源的情况,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率。所以发现、资助真正贫困生,把资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就显得日趋关键。
  二、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难点
  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的科学、完善、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公正,关系到能否保持大学校园及社会的稳定、和谐、进步。但是“贫困”只是性质上的描述,如何把对贫困性质上的描述转换为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标准,在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和公平性的同时,又兼顾到贫困生的内心和接受能力,成为就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难点。
  (一)确定有效的贫困生认定标准难。
  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是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但是贫困是个相对的概念,学生家庭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对贫困家庭认定的标准也会不同。
  大学生在求学期间几乎是纯粹的消费者,所以学生的生活状况主要是与其家庭收入相关联的,这也是高校在认定贫困生时将家庭收入作为重要参考标准的原因。例如高校会将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和突发意外事件,以及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减弱的情况作为贫困认定的参考标准,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为贫困生的认定提供了依据,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高校的学生生源一般分布较广,如果只是单纯地考虑学生的家庭收入水平,需要综合考虑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并将学生生源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学校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一方面认定程序复杂,另一方面会增加学校的鉴定成本,最后容易造成“一刀切”的现象,#p#副标题#e#影响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效果。
  (二)地方政府出具的贫困生证明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贫困生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材料,也是辅导员和班主任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重要途径。但在现实情况中,学生提供的贫困生证明却不能让人完全信服。由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贫困生家庭的审查不严格,甚至有学生家长采用找关系等手段来制造假证明,造成有些学生根本不在贫困范围之列,却拿着贫困生证明到学校申请贫困生补助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即便对学生贫困生证明里的内容表示怀疑,由于现实的原因也无法证明内容的真实性。虚假的贫困生证明直接影响到辅导员和班主任对学生的贫困认定,会出现贫困生认定结果不客观、不真实的情况,也让一部分真正困难的学生享受不到国家的资助。
  (三)贫困生认定方式缺乏科学性。
  现行的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一般是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班、院系、学校层层审核,最终确定贫困生名单,并且根据贫困程度进行分层次补助。认定贫困生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序号 贫困生认定的方式 贫困生认定方式的局限性
  1 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学生的贫困申请和自己对学生的了解情况来确定 辅导员或班主任所带学生比较多,而且不能深入到学生生活的每个角落,因此无法确保对每个学生的家庭及生活、学习情况有详细准确的了解;同时单独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评选,容易产生暗箱操作的隐患,影响到评选的公平性。
  2 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委派班干部对贫困学生进行调查,召开班委会确定 班委虽然在思想觉悟和学习工作中表现比较优秀,但他们本身也是学生,他们的判断容易受同学之间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单独由班干来定,有的班干怕得罪人,因而会造成“不偏不倚,公平对待”的现象,影响评选的效果。另一方面,班干与其他同学如果住的比较远,比如男生和女生一般情况下只是在课上和班级活动中见面,因而相互了解的程度并不深,由班委会来评选的效果也难以保证。
  3 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提出候选人全体同学投票决定 由于同学之间接触比较多,相互了解更为深入,所以通过投票选举的方式可以更公平,更合理。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投票的结果往往是谁人缘好,谁票就多;而且这种方式会使班上同学都知道哪位同学家里贫困,对贫困生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
  4 由各地贫困生证明以及学校成绩决定 一方面,贫困证明是由学生户籍所在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民政部门是否实地到学生家庭调查无人监督,因而很难保证证明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学习成绩虽然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但不是绝对和唯一的,毕竟对贫困生的认定不是为了评奖学金,而是为了给家庭真正贫困的学生以相应的补助。
  图一:贫困生认定方式及其局限性
  从图一可以看出,以上几种认定贫困生的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如何应用有效的认定方式以提高其科学性和公平性,成为了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一个难点。
  (四)公示制度为贫困生“贴标签”的负面影响使其受到质疑及反对。
  目前有些高校会对贫困生进行公示,以求对贫困生的认定及补助做到最大程度的公平,但也有对公示制度表示质疑和反对的声音存在。笔者系某高校辅导员,曾通过飞信对所带的256名学生进行调查,问题是“你认为高校对获得相应贷款或补助的贫困学生进行公示是否合适?”,其中有80%左右的学生对问题进行了回复,有表示对公示无所谓的,有支持公示的,也有坚决反对公示制度的,学生对这一做法意见不一。但值得注意的是,笔者所带的学生中一些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他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完全一致的,即反对对获得补助的学生进行公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贫困生的真实想法:他们想通过贫困生身份的认定获得#p#副标题#e#一些帮助,却又害怕甚至是恐惧这一身份对个人尊严和日常生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大学生虽然大多都已是年满十八岁的成年人,但是他们在心理和适应社会、承受压力方面还比较脆弱。贫困生不仅生活上需要社会和学校的关爱照顾,精神和心理上的健康也需要关心和疏导。一些真正的贫困生,往往内心有强烈的自卑倾向,他们把贫穷看成是一种耻辱,担心公示后被同学瞧不起,因而不愿意申请,所以公示制度会造成一部分贫困生自动放弃相应的机会。
  对贫困生进行公示,主要目的是调动学生和老师的监督力量,确保相应的权益真正的被贫困生所享有,但如果只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往往会因为忽视学生的心理层面而适得其反。公示这种相当于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越来越受到贫困生及理论界的怀疑甚至反对。
  三、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改进对策和建议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民政部门)、学校行政部门(学生处、财务处、饮食中心、校园超市、网络中心)、各个院部(教师、辅导员、)和学生的共同参与及协作。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到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效果。
  (一)考虑学生家庭收入的同时,将认定重点转移到学生的在校消费情况上。
  相比于鉴定学生家庭收入的成本与风险,对学生在校的消费情况进行对比和分析效果可能更明显一些。因为不管学生来自于哪个地区,也不管其家庭收入如何,他们在校期间的消费是比较固定和具体的,而且学生求学所在地为同一个城市,其基本消费水平一致,这样有就利于对学生的消费情况做出比较与评定。同时,学生的家庭收入是由当地的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其真实度很难让人信服,但是学生的消费行为主要是集中在校园中,因而是有据可查的。
  目前在高校推广使用的校园一卡通,可以清晰地反映学生在校的学杂费缴费情况、日常用餐情况和消费情况,可以借助这一系统来鉴定学生的贫困情况。
  学校一卡通,实际上就是一种多功能的校园卡。对于学生来说,有了一卡通后,去食堂的时候不再需要用饭卡;去图书馆的时候不再需要用借书卡;去校园超市的时候不再需要用银行卡。而对于学校,一卡通则可以成为了解学生在校消费情况的有效途径,学生处与网络中心、饮食中心、财务处等部门可以通过“一卡通”对学生校内用餐情况和在校园超市的消费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发现贫困学生。
   
  图二校园一开通的作用
  (二)成立由辅导员、教师代表、宿舍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认定和民主评议工作。
  参照图一的分析,对贫困生的初步认定不能只参照贫困证明,也不能由辅导员或学生单独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教师代表、寝室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不指定是班干也不随机选定,而是由各个寝室推举出人选。寝室学生代表不仅考虑其思想觉悟、道德素养、在同学中的威信,还要考虑其家庭收入情况、与同学之间的关系等因素,避免出现申请贫困认定的同学同时也是评议小组成员的情况。
  由于同学之间住的比较近,日常的学习和生活经常在一起,所以他们对彼此的家庭情况和消费情况了解得更为深入也更为真实,同时由于每个寝室代表大多数都为自己寝室的同学争取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较由辅导员决定或班干部决定更公平。通过评议小组评议贫困生,能够将贫困生的经济变化及时反映出来,从而及时调整贫困生范围,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将简单的面向全体同学的公示环节改为在小范围内进行公示。
  对贫困生的认定即不能不顾学生的内心和自尊,将学生的贫困情况完全公开;又不能仅对贫困生进行资助而不进行监督,造成假贫困现象#p#副标题#e#的出现影响到资源的利用,所以如何做到两者之间的平衡就至关重要。
  在之前成立评议小组的基础之上,可以考虑将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在评议小组的小范围内进行公示。以一个45人的班级为例,按照四个人住一间宿舍来计算,一个班级可以有11名学生参与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由于这11名学生之前参与了贫困认定工作,对同学的家庭情况已经有了初步了解,所以在评议小组内进行公示,既能保证1/4以上的学生对其进行监督,保证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又能顾及到贫困生的自尊与想法。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它需要多个部门、众多老师和学生的参与协作,除了上文所讨论到的对策外,加强对贫困生的事后监督、注重对贫困生的诚信教育以及构建并及时更新贫困生数据库等措施,也有助于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性,促进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更好地开展。
  参考文献:
  1、 田玉河.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初步探讨[J].科教论丛.2007
  2、 王京.人民网特别策划:助学贷款新政策让穷孩子顺利上大学[M]
  3、 刘梦青.论高校贫困生资助与隐私权保护[J].2007(08)
  4、 白瑛,张晓燕.当前高校贫困生的认定策略[J].2008(12)
  5、 林炯捷.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的思考[J].2009(03)
  6、 房磊,郝琦.探求可操作性标准,突破高校助贫“瓶颈”[J].2006(11)
  7、 徐蕾.如何认定高校贫困生[J].2008(12)
  8、李庆杰,刘淑娟.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探析[J].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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