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自动化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208
副标题#e#
浅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索赔
冯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工程局,广西南宁,530001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施工条件复杂、施工周期长、技术要求高、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使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的索赔,本文通过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索赔的定义进行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按其起因进行简单分类,进一步就索赔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在当今竞争日益激烈的水利水电建筑行业中,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成功索赔所应该采取的必要措施。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具有水文地质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专业多、周期长等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复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往往存在着种种预想不到的地方,索赔事件的发生是必然的。在“低价中标”的策略指导下,承包商想要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经济补偿意识,对工程索赔有正确的认识,去掉过分迁就业主的不良传统,高度重视工程索赔,采取得当措施着实做好索赔工作。
一、水利水电工程索赔的定义及其分类
按照国际惯例,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我国水利水电工程中的索赔: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索赔是指在履约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请求。广义的索赔包括合同双方向对方提出的索赔。我们习惯上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称作为“索赔”,即为狭义的索赔,本文主要对此进行探讨。
水利水电工程索赔按其成因可大体上分为以下几类:
1、不可抗风险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等。如社会暴乱、疾病流行、发生战争、国家政策变化及各种自然灾害等等。这些都是不可抗拒的也是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预计的风险,承包商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2、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如施工图与现场实际的地质、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工程师往往指令改变工作的标准、性质等,增加或减少某项工作,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3、指令赶工引起的索赔。当工程项目进度受到不可抗因素以及施工条件变化等的干扰,影响某一节点目标工期的实现时,工程师指令承包商进行赶工,承包商可据此提出赶工费索赔。
4、工程量变化超百分比引起的索赔。一般合同都有明确约定,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工程量的大幅度变化,导致承包商施工资源失调造成的损失,承包商可据此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提出索赔。
5、合同缺陷引起的索赔。合同本身往往也存在错误、矛盾或遗漏。合同文件具有不完全性,即一份合同不可能穷尽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合同的条款之间、不同的合同文件之间都有可能存在矛盾的情况,这就给索赔埋下了导火索。
6、业主违约等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业主未按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条件,如未能及时提供符合约定的通往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施工场地、施工图纸和支付工程款等,承包商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二、水利水电工程索赔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近年来,合同管理和索赔越来越受到业界的重视,但是仍然改变不了索赔意识薄弱、索赔管理水平低的普遍现象:
1、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有法不依现象十分普遍,合同的法律环境相当不理想,人们也不习惯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2、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往往难过人情关、索赔意识薄弱,对索赔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业主在合同中经常会提出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往往委曲求全接受,更糟糕的是承包商还人情味十足,总是拉不下面子来争取自己的利益。
3、索赔人才匮乏,索赔经验及案例缺乏。目前由于人才#p#副标题#e#知识结构不合理,导致索赔中所需类别的复合型人才匮乏;我国承包商很少对索赔经验进行系统总结,对典型索赔案例进行收集、整理。
4、建筑企业内部管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大多数企业内部都成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有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或落实不到位,机构设置不完备或不合理。
之所以存在以上问题,主要是因为:①大部分施工企业仍未转变经营管理理念,缺乏市场竞争意识,承包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不够,缺乏强烈的合同索赔意识;②受长期的管理体制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与企业广大员工及管理者的切身利益联系不紧密;③索赔作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方法,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④由于缺乏合格的合同索赔人员,承包商不懂索赔理论、程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结构欠缺或不合理等。
三、水利水电工程索赔的对策分析
承包商普遍以低价夺标,然后再通过对项目施工的精心管理,降低施工成本,另外试图通过索赔手段寻求较高利润。然而目前国内施工承包合同的索赔额,一般只占工程款总额的7-8%,而国际上往往达到15-20%,因此不难看出,索赔额在施工企业利润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实际上可以衡量出一个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针对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索赔的现状及其原因,笔者认为要确保索赔的成功以及提高索赔比率,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有约必守”是一条古老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任何一方无合法原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申请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就因此给他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这就是违约索赔。因此,应投入人力、物力认真进行法律、法规的研究。
2、设置合理的索赔机构并赋予相应职能,配备合理的专业人员。为了有效地工作以实现既定目标,必须设计和保持一种职务结构,同时进行合理的职务设置,相应地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负责工程索赔的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施工经验,还要具备基本的经济法律知识等,因为工程索赔涉及到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专业知识。此外,必须保证机构的协调运转,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资、行政等各职能部门与索赔管理部门处于同一层次,对索赔管理人员来说都具有参谋的作用,必须保持有效的协调沟通。项目经理——合同经理——索赔管理人员——索赔工作人员,各级之间应保持政令畅通,步调一致。
3、有规划地进行员工培训,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提高索赔管理人员业务技能。施工企业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层次员工进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培训和教育,以在全体员工范围内树立合同索赔意识。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索赔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人际协调、沟通谈判等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养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致力于培养一批稳定的索赔专家,以提高企业的索赔水平。
4、谈判签订合同时尽可能争取对己方有利的权利。通过谈判完善合同,使得工程索赔具有前瞻性。在合同谈判时,对合同中对己方有不利歧议的则尽量详细化、具体化,防止隐性风险。做到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霸王条款作修改或限定,规避不合理的风险。
5、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索赔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过程中务必及时地索要、保全真实全面的证据资料,这些证据一部分是业主、监理或设计给出的,一部分是承包单位自己编制报送的,对于承包商自己编制的所有对外发出的文件措施等,除了技术上可行之外,还应该进行充分的经济论证,以便报出施工成本相对最低但工程造价相对高的技术方案方法,使索赔工作具有前瞻性。具体的索赔依据有:施工协议书、合同文本及其附件,招投标文件,双方往来函件、会谈纪要,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施工计划及实际进度记录,工程照片、录像资料,气象#p#副标题#e#资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种会计凭据等。
6、及时编制报送完整且具有说服力的索赔报告书。索赔报告的编写应包含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事实(附证据)、索赔费用、计算过程、索赔的客观事实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等;索赔报告费用及时间的计算数据必须准确无误,事件真实准确,表述逻辑性强,责任划分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洁、用词婉转。索赔的目的是取得赔偿,所以索赔报告及谈判应避免对业主和业主代表的指责,应着重强调索赔要求的合理性。
结语
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是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无理取闹或惩罚,是双方合作的一种方式而不是敌对的博弈,索赔也是转移风险、避免亏损、获得利益的一条有效途径,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所以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课题。实践证明,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及发展社会主义水利水电建筑市场,促进水利水电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耀德.工程承包项目中施工索赔的机会及处理[J].建材技术与应用,2006(1)
2、赵浩.建设工程索赔理论与实务.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