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复核的五个关注点__墨水学术,论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128

副标题#e#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是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方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水平、技术管理能力,依据计算规则逐一填制单价、计算全价。温家宝总理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复核,做为跟踪审计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复核工作往往存在工作量大、但时间要求紧的情况,审计部门在审计时必须把握一定的前瞻性,既要把握住“量”又要控制好“价”,根据近年来的工程量清单复核项目情况,笔者认为在复核过程中应关注以下五个要点。
  一是要认真解读每个项目,明确计算依据。
  拿到项目,审计人员先不要急于下手计算,可先解读项目工程造价的基本单元,通读预算书中列示的项目名称及清单描述,读懂清单每项内容及图纸相关情况。工程量预算及清单是根据施工图纸编制,在项目实际施工中,由于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不明确,或无节点图等而造成工程结算价超预算价的情况比较普遍,如结点设计有建筑图无结构图;装修图纸中装修用材标准不明确,不同装饰材料使用分界不明确;安装工程中,系统图和平面图纸无法对应或不明确造成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等。在此类情况,审计部门及相关协审单位,不仅应在审核说明中明确具体情况,规避审计风险;更应该明确提示建设单位,建议其在招标前补充齐全相关资料,并将相关内容纳入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以减少项目施工阶段因此出现大量设计变更和施工联系单,使清单审计真正发挥投资控制的作用。桐庐新汽车站幕墙工程(本工程玻璃、石材及铝板幕墙未在本次招标范围,另行单独招标)建议能和土建主体工程一次性招标,这样能减少工程招标成本费用,且更加有利于工程造价及施工流程的管理。
  二是要充分考虑影响因素,确定设备材料价格。
  装饰及安装工程由于无价设备、材料较多,不同品牌、型号、规格、施工工艺间价格相差较大;我们在项目审计中也发现由于设计单位脱离市场,造成设计的材料无法在市场上采购等情况,而更为熟悉市场的施工单位以低价中标,为今后的变更埋下伏笔。审计应关注施工图纸是否明确了相应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施工工艺等,并应对市场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应建议建设单位等能派专员进行市场了解,依据使用需要,要求设计单位确定合理的材料产地、品牌及规格及施工工艺,以便能合理有效的控制设备材料价格,如工程采用的如配电箱、空调机、水泵等设备,及墙面砖、节能门窗等材料。
  三是要重点关注预算漏项,算准算全工程量。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工程结算价超出合同价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预算及清单中存在少算、漏工程量。原因主要是:设计不明确,清单编制单位编制清单时绕开该项目,或以估算量进入;二是清单编制单位未充分考虑项目,或清单描述不清,如土方开挖量远大于回填量,但开挖项目描述中无外运内容;实际结算时,施工单位根据余土外运的实际情况增加结算;又如在某项目清单中钻孔灌注桩项目报价单位为“根”,而特征描述中长度为“18-28米”,经过对投标组价进行分析中标单位实际都按照最低长度18米组价,致使“最低价”有名无实;某工程招标清单中“带骨架幕墙”项目以“樘”为单位,而在特征描述中并无面积数字,造成项目最终实际结算造价是投标造价的好几倍。因此,审计时应关注此类项目,算准算全工程量。
  四是清单描述力求精准,减少变更空间。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效实施,首先必须有高质量的清单供招标投标使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应该严格按照清单指引编制清单,尽量做到详实且无歧异。通过审计调查发现,较多的项目工程量清单描述存在不清楚、不准确、不详实等情况,这一方#p#副标题#e#面造成了投标单位无所适从,难以报价。另一方面也让投标单位有机可乘,进行不平衡报价。在清单描述审计时可利用“四、三、四”口诀,四个必须描述的内容:涉及正确计量计价: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涉及结构要求的:如混凝土强度等级(C20或C30);涉及施工难易程度的:如抹灰的墙体类型(砖墙或混凝土墙);涉及材质要求的:如油漆的品种、管材的材质(碳钢管、无缝钢管)。三个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如下:无法准确描述的:施工图、标准图标注明确的,可描述为见××图集××图号;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的:如“挖基础土方”中的土方运距等。四个可不描述的内容:对项目特征或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如混凝土柱高度、断面大小等;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如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等;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确定的:如混凝土拌和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等;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如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等。
  五是关注其他项目清单,合理列支。
  如我们在某工程工程量清单复核中,发现建设单位在其它项目清单中计列工程预留金为100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因为当招标人提供的预留金较高时,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招标人前期的设计不是十分完善,有部分设计意图尚未最终确定,存在着较大的变化空间,后期变更内容将可能较多,也就是给投标人一个信息,往往投标人会降低清单范围固有不变项目的利润空间,从而最求设计变更项目可能带来的利润空间,给造价控制带来难度,因此我们建议不列入投标工程总价或取消预留金。
  工程工程量清单复核是一个是控制工程成本造价的一个重要环节,审计人员应结合每个项目的特性,在审计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把好项目前期投资控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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