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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计算机网络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133

副标题#e#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正逐步从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迈进。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相继建成了国家级的计算机网络,并相互连成覆盖全球的国际性计算机网络。这是一场跨越时空的新的信息网络革命,它将比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技术革命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带来的冲击更为巨大,它将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工作和学习方式。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政治、法律、伦理道德和社会问题。道德范畴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本文从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行为这三个方面分析了计算机网络发展对社会道德的影响。
  一、道德意识方面
  1、道德相对主义盛行
  后现代主义的道德相对主义(“你想怎样就怎样”或者“怎样都行”),非中心主义,多元化,表面化,无终极目标等等,直接源于后工业社会生产形式、组织形式和文化格局。但是在网络世界中,道德相对主义却找到了它最适宜生长繁延的领域。这是因为:
  (1)Internet没有中心。在科学家们设计Internet的前身ARPANET时,军方就要求这个网络没有中心。这样做的理由是,不管网络上的哪一个特定的点受到攻击,它的其他部分都能够正常工作。这样Internet就成了一大片相互联接在一起的网络,没有哪片网络统治哪片网络,也没有哪片网络是主要的。Internet成了一个绝对没有中心的网络世界。
  (2)Internet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从地理角度讲,Internet覆盖在整个地球的表面上。而地球也是一个球体,在这个覆盖于球体的网状物中,既没有开始的地方也没有结束,意味着没有终极。作为一个个体,陷在无边无际之中,他无法觉得自己有能力对任何事情负责。也就是说,小小的个人在无边无际的网中的无能为力,为道德相对主义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和借口,造成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
  2、无政府主义泛滥
  Internet当初的设计思想,是让信息在网络中能够自由的传播,这样,当网络的一部分遭到袭击时其它的部分依然能够正常运转。当这种思想变成现在的Internet事实之后,使你在网上实施言论控制成了一种不太容易的事情。所有的人都是自己的领导和主人,因为所有的人都拥有网络的一部分。没有谁独自拥有Internet,因此,Internet就没有一个最终的管理者。在这当中,谁都没有绝对发言权,没有谁说了算。但同时,谁又都有发言权。这样,Internet成了一个容许真正言论“自由”的地方,一个彻底“民主”(或无政府主义)的地方,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在这里,任何人可以按照他自己的原则(或者不要原则)说任何话,做任何事。在Internet上,一个人不需要承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由此可以滥用自由的权利。
  3、人际情感的疏远
  人际情感是需要人与人的社会交往来维持的。而在网上交流时,我们的言谈举止都被转换成二进制的语言,我们的音容笑貌以数字化字符方式在屏幕上传播,我们成了数码化的存在。Internet改变了人际交往的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这与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的直接交往相比,人与人之间的隔离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大了。尤其是Internet所提供的跨时空,跨地域的多人参加、多向交流的技术,使人们更容易沉溺于网上交际,使现实生活中的交往机会减少,人与机器的接触却日益频繁,而终日与电脑终端打交道,同他人的社会交往会被削弱,使家庭成员之间,邻居之间,同事朋友之间的感情联系淡薄。
  二、道德规范方面
  1、对传统的道德规范形成冲击。
  网络社会是人类为自己开拓的另一个生存空间,这个崭新的信息世界,基本上还是没有法律规范,没有道德规范的寝化社会,人们只是按照自己在现实社会中的人生体验来约束自己。这对建立在现实社会基础上的传统的道德规范形成巨大的冲突,使之约束力明显下降。目前网上的道德规范#p#副标题#e#是非强制性的,只能靠个人的内心信念来维系,这样网上人是否遵从道德规范,也不易察觉和监督,而不像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三者同时来维持。因此建立在网上的道德规范约束力减弱。
  2、使道德规范在量的规范上不断扩张
  网络世界的发展对形成和发展道德标准,制定新的规范开拓了新领域,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在网络中,同样需要教养,网络行为和其它的社会行为一样,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原则。因此,世界各国纷纷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道德规范,这些规范涉及网络行为的方方面面,从电子邮件使用的语言格式,通讯网络协议,到字母的大小写,电子邮件签名等细节都有详尽的规范。
  3、网络道德规范向法制化转化
  具体的道德规范在量上的积聚并不是无止境的,其结果必然导致向法律法规的转化。针对网络社会中的犯罪行为和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道德规范显得软弱无力,因此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力求规范团体和个体在网上的行为和关系。例如美国通过的《信息净化法》、《隐私权保护法》,新加坡的《Internet管理体系》。我国为了促进Internet的健康发展,也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并在97年3月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刑法》中也增加了对计算机犯罪的惩罚规定。
  三、道德行为方面
  1、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产生新特点
  Internet直接介入“交际”领域,为人类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网上空间,为现代人的交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场所:其一,网上空间具有虚拟性,可以“相识不相见”,从而免除交往者的奔波之苦;其二,网上空间具有开放性,交互性,且覆盖面广。上网者可以定向抵达一点,也可以同时抵达多点,从而形成颇具规模的交际圈,为人们在更大的范围内交友、择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其三,网上交友可以“匿名进入”,交谈者可以对对方的真实身分一无所知。这也便于人们以平等的身分进行交往,使交际变得更加自由和轻松。
  2、出现大量不规范行为
  在网络发展初期,新旧道德规范并存、交替、更迭,造成规范内容的冲突和衔接的脱钩,引发了大量的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
  (1)建立在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由于不适应网络运行的新环境,而形同虚设。面对新的网络领域,又一时没有形成新的道德规范,从而大量网上行为处于既不受旧规范的制约,又无新法可依的真空状态。
  (2)在网络世界上,新的道德规范建设过程中,会不断受到传统道德规范的抗拒,这种不同规范体系的并存、冲突、必然造成网上行为的两重性。例如现实生活中要求人们遵守纪律,承担责任,而在Internet中,更强调言论自由和不受控制,不要对任何事情负责,两者并存的结局便导致大量的不负责任的谩骂,发布虚假信息等等。
  (3)严重的失范行为——网络犯罪。由于立法滞后和Internet自身安全性差的弱点,网络上时常会非法潜入一些“黑客”或者恶作剧的精灵,进行破坏。Internet又成为犯罪分子开拓的新领域,网络犯罪由此产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网络社会的公害。常见的网络犯罪有网上盗窃、诈骗,电脑病毒的制作和传播、盗版等等。计算机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极大地造福人类,又可无情地损害人类。
  当然网络发展对社会道德的影响不可能一夜之间形成,所以在评价它的影响时要求我们既要有一种超前意识,又要有一种现实的态度。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它可能并已经带来的任何道德方面的复杂性影响,考虑利用网络对社会舆论进行必要的引导,塑造思想、政治、教育的全新环境,以便于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通过法律、政策和道德教育等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保证我国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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