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类论文:网络言论自由的特点与意义__墨水学术,论文发
所属栏目:计算机网络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400
副标题#e#一、网络言论自由的特点
网络言论自由作为言论自由与网络传媒的结合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网络言论具有交互性。网络作为第四类媒体,有着区别于其它诸如电视、报纸等媒体的独特的表达形式。在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中,所有的信息、观点和意见都由单方从报纸、电视中传递给受众,而网络为公民言论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场所。传统媒体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交流的空间,每个人对同一问题都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一个人发表的观点并不能代表其他人的意见,因此信息的反馈也就显得非常重要。网络空间信息传送速度非常快,每个人在网上发表的言论都可能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及时反馈。因特网为每个上网者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网民可以轻易地从这个平台上获取大量信息,还可以同时把自己的所要表达的信息发布在网络上。目前网民对于网络信息不仅仅满足于被动消费,而表现为强烈的主动参与精神,现在网上提供的信息交流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你可以在博客上写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在BBS上畅所欲言,可以利用诸如QQ、MSN、聊天室等即时通讯工具与他人交流意见,也可以在某个站点发表你的文章供人阅读下载等等。它为现实社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多元的空间。其强大的互动性,吸引了天南地北的网友广泛参与,在重大社会事件发生时迅速形成舆论。
(2)网络言论具有开放性。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任意一台计算机都可以通过TCP/IP协议接入网络,传播接收信息。随着博客、论坛、聊天室的兴起,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发表自己观点最有效的平台。网络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网络言论没有各种门槛的限制,任何人只要愿意就能参与进来。著名的网络预言家约翰•佩里•巴洛在《网络空间独立宣言》中提出“我们正在创造一个任何人都能参与的,没有因种族,财富,暴力和出身差异而产生的特权与偏见的社会。在我们正在创立的新世界中,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而不会被胁迫保持沉默和屈从。”目前,法律虽然规定享有言论自由的主体是广泛的,除了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人人享有宪法上规定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现实生活中真正能够实际行使言论自由的主体范围却要小得多。究其原因还在于权利人自身能力的限制,如想要通过书本、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来发表自己的观点,就需要一定的文化素质以及顺利通过特定形式的国家监管。但在网络世界中,任何一个掌握简单网络知识的人都可以通过网络提出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在这种言论发出时实际上很少受到压制与监管,所以在网络里任何一个想要表达意见的人就享有了事实上更多的自由。
(3)网络言论具有匿名性。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世界。这种虚拟性大大解脱了传统方式下行使言论自由的束缚,公众可以在更为轻松自由的心态下行使发表言论的自由。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往往慑于被追究责任的压力而不能自由发表心声;传统的报纸、电视新闻、评论采用的实名表达方式,任何信息的发布都要经过记者、编辑的把关,并受到国家强有力的监管,因此,在这类媒体中几乎不可能出现匿名表达的情况。而在网络世界里,如果一个人想要发表心声而不愿泄露自己的真实身份,那么要想找到他是十分困难的。正如美国《纽约客》杂志在一幅漫画中留得一句名言:“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它幽默地道出了网络的妙处所在,即网络交往以匿名的方式进行,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与陌生人倾心交流,甚至可以毫无保留地坦陈自己的隐私,即使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自己的隐私,网络亦可为自己提供最好的保护,因为它让隐私与真实的你处于一种分离状态,正因如此,网络给予人们更多言论自由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家针对网络言论制定相应的法律加以限制,而某#p#副标题#e#个用户的言论也确实触犯了这一法律,但如果该用户隐匿了自己的身份,执法者也将难以找到言论的负责人,法律也将会失去意义。不仅如此,由网络言论主体的匿名性所带来的管辖权确定、法律适用等很多方面的困难也是前所未有的。
(4)网络言论传播的即时性。由于传统大众传媒单向传播的特点,使得信息反馈相对迟缓,普通受众即使想向公众表达相关意见也往往难以实现。因为传播渠道被大众传媒控制着,而仅凭人们之间口头传播显然无法使这种意见产生多大的影响。“就某种程度而言,即使广播电视存在着互动,但其中回应的速度却慢如牛步”。然而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中,特别是对于网络言论的反馈,其反应是即时的。这种反馈机制改变了一般概念下的反馈模式。所谓“即时”,是用来描述“电脑系统由输入到输出间的资讯的即时动作。”网络言论实现过程相当迅速,当你输入完反馈信息,点击“发布”(或“确认”等)的按钮后,使用浏览器的“刷新”就能够看到你所发表的内容。2005年2月,一位网名叫欣羽的网友在“天涯杂谈”网络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易烨卿,一位高贵得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的帖子,短短一个月点击多达22.3万多人次,近8000人参与回复。据计算,仅将回复内容从头至尾浏览一遍就需8个小时。网络中信息传播的过程都是几乎感觉不到的即时过程,意见的表达己不同以往,网络为资讯交流提供了发布者与接受者双向或多向同时进行的可能性,在交流更为迅速的同时,还使其更加开放和自由。
(5)网络言论传播的世界性。由于网络自身的共享性和开放性,使得因特网成了一个没有绝对中心的虚拟世界,信息传播的速度也大大加快,网络言论以网络为载体,面向数以亿计的网民,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地区都存在于网络之中,在网络的世界里已没有国界的区分,一条信息可能在短时间内辐射性的传播,到达每一个角落。
(6)网络言论的平等性。由于网络具有平等性的特点,使得网络言论打破了现实社会的金字塔式结构,最大程度上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交流者不论身份高低、出身贵贱,只要言之有理,都会得到网民认可,并且所发表的言论都可以及时得到读者的反馈,以验证自己的思考价值。在网络上,不管你现实生活中地位多高,只要是文字平庸、毫无新意都会遭到无情的指责,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卑微者也可能因为思想独到而一夜之间独领风骚。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意义
网络言论自由的最大意义便是营造了一种开放的信息传播氛围。而这又是根源于网络交流的匿名性特点,这种匿名形式的交流给人一种安全感,从而使人们敢于畅所欲言。如网民在网上评论刘涌一案形成的强大舆论攻势,最终使恶人受到法律严惩;为农民工讨工钱,对媒体的有偿新闻现象进行揭发,对贪官受贿进行毫不留情的指斥等等。与报纸、广播、电视遵照政府指示不同,网络言论不必与政府步调保持一致,这使评论的热点内容大多更能反映社会的现实状况,而且反馈也会更加及时。因此,网络为公民言论搭建了一个自由的平台。
(1)社会生活意义:因特网不仅仅是一种技术,它为人类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网络世界。自由、平等、共享的网络精神影响着每一个进入它的人。网络的发展为不同民族间文化融合提供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为快捷的载体和最为广阔的空间。网络把文化交流的自由权下放给了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这种大众的、非功利性的文化交流引发了我们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使不同民族的文化在相互交流中彼此认同,从而推动世界文化的发展。在目前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社会中,网络已逐步取代传统的信件、电话通讯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交流的最主要平台。人们可以通过MSN,QQ等即时聊天工具进行对话交流,通过e-mail发信收信,通过留言板,论坛,博客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见解,随着时代的#p#副标题#e#发展,网络俨然成为一个新的言论阵地和舆论力量的发源地,并担负起大众传媒必然的社会责任。
(2)民主意义:政治学理论认为,民主政治是人类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民主政治的实现需要民众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在民主的社会,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不可缺少的基本元素,美国先贤杰佛逊曾说:资讯是民主的流通货币。但由于受到信息传播的限制,尤其是大众传媒对权威话语权的垄断,使公民不可能随时随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从而导致政治民主化进程发展缓慢。随着因特网的出现,网络为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提供了工具,削弱了国家集权控制的能力。“互联网的本质是反等级制、反威权的,体现了平等、自由的思想——网络没有层次之分。”从公众角度讲,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使公众可以直接发表自己的政见,提出自己的观点,对政府的决策投出赞成票或反对票,从而直接实现参政议政。而且,网民可以通过言论影响政府的决策,从而推动决策的民主化。
(3)安全与秩序:言论自由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任何社会都难免有不满情绪,这是社会的常态,异端思想决不可能被完全压制住,倘若通过压制言论自由以规避政府的错误决策,保存政府颜面,那么必然带来一场破坏性的社会地震,这也就谈不上安全和秩序,更谈不上发展,所以,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必要的和有益的。它能够增强社会活力,培养社会的应变能力,推进社会的新陈代谢过程。可以说言论自由与社会稳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历史表明,禁锢思想压制言论总是导致社会动乱和革命的一个根源。“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作为一个前人总结出的真理,在任何时期无不体现着它的真谛。网上言论可以是一个民众发泄不满的方式,只要做到矛盾和问题能够及时被发现,并及时解决,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4)公民的自我发展:在当今社会,信息已变成一个重要的社会资源。网络作为目前信息最主要的载体,已经融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借助于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变的更为简单。人们通过社会、行业、企业和个人建立的网站、留言板,论坛等平台,寻找、学习对个人发展有用的信息,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可以说,网络已经成为公民寻求自我发展信息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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