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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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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监理工作的隐忧
江苏永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滕天秀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盐城市场监理的行为、低价格水平的恶性竞争等方面的分析,尝试探究监理行业如何提高社会认知度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监理企业质量行为恶性竞争自身素质
我国自1988年开始监理试点,1994年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以来,监理行业随着建筑市场的大潮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地的、各种类型的监理企业层出不穷。盐城,一座沿海城市,监理工作起步于1997年,经过10多年的市场锤炼,单一的、综合性质的监理企业近百家,凡是有建筑的地方,就有监理,蔚为壮观。然而,在监理行业一片繁荣的背后,社会对监理的认知度却在下降,这是一种畸形的发展,不利于监理行业的深入发展,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个人认为有以下因素:
一、低廉的收费价格。我国监理行业的收费标准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制定的,其费率大体为工程造价的1.5~2.5%。这1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物价飞涨,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不断攀高,监理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的恶性竞争,在这样的环境下,监理的取费标准不但从来没有调高过,反而比以前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以盐城为例,2005年以前监理收费大约为工程造价的1~1.5%,2005年以后只有0.7~0.8%,最低的甚至低于0.5%。所谓的招投标工程,监理资质是一个要求,监理的取费更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是最低价中标的充分表现。
二、监理工作的单一性。所谓监理,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收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服务活动。这个定义,确定了监理的项目管理地位,为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个全方位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矛盾。由此,监理所从事的应是一种高智能的智力服务。然而,现在的监理,所从事的工作更倾向于劳力的投资,仅仅在于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很大程度上局限于原材料控制、工序检查和验收把关,对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而对于投资控制,充其量也只是个参与。无论是政府项目还是开发商规模宏大的楼盘,投资都是由建设单位牢牢把握的,这是一个权力的象征,是从事建设行业所有活动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矛盾协调,也只是纸上谈兵。至于质量控制,因为《建筑法》和相关法规规定监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监理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从这个层面上考虑,监理也只是建设单位聘请的质量跟踪监督、管理的组织,其费用不可能高。现在,由于工程安全事故频发,主管部门又增加了监理在安全方面的控制,然而这一工作的增加,不但没有为监理带来收益,反而带来了风险和负担。因为监理费率没有增加,监理机构和人员却要为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2009年上海的一幢高层建筑顷刻倒塌,监理承担刑事责任就是监理在质量、安全控制过程中要承担风险的体现。
三、监理的业务素质。如果有人问,如果让监理进行投资的控制,有可能实现建设单位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吗?我的回答是:难。首先,监理不是资金的所有者,对投资没有决定权,资金如何分配,如何运作,取决于建设单位,监理充其量有个建议权;其次,目前的监理也没有能力进行这方面的控制。由于低廉的收费价格,监理单位不愿投入资金吸收高素质的人才,在人员的配备上差强人意。看看监理人员的素质吧:刚出校门的学生是主力军,工作几年的,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者能力的每个现场有一个,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几个现场有一个。就这样的组织机构,其技术力量与房地产企业的技术力量根本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别说建设单位不敢尝试,就是监理自己也觉得没有金刚钻还是别揽#p#副标题#e#瓷器活。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理也只能从事一些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工作。同时,由于监理作为一个“监督管理者”,其在施工现场这个有限的空间内的地位相对优越性却助长了监理人员的惰性:不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满足于眼前的轻松和安闲。如果让施工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和监理部的的监理人员工作互换,技术人员会在一个月甚至更短的世间内适应、胜任监理工作,而监理人员因为习惯于“看”,通过“看”发现问题,没有通过“做”来发现问题,一旦要自己动手,可能两个月了,面对施工技术上的方方面面还是束手无策。一位监理公司的老总曾在会议上语重心长地对职工说:好好珍惜现有的工作,认真考虑一下,如果不干监理,你又能做什么?
四、监理的行为素质。在建设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提供智力服务,获取应得的报酬,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合同行使自身的权力和义务的。而在实际工作中,监理的工作却很难公平、公正,因为监理是作为建设单位的代表行使职能,其工作倾向于建设单位是必然的。而监理又与承建单位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频繁接触着,承建单位为了使工程顺利开展,为了使那些不怎么规范又认为无妨大局的工序能够顺利验收,以免因小失大,采取一些公关措施也就在所难免。这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有的监理人员乐于这样的潜规则,甚至有些监理人员在现场吃、拿、卡、要,以谋私利为第一目的,不注重自身的形象,从而严重影响了监理的社会形象。
五、监理人员的待遇。现在盐城地区一个具备资格的现场监理员月薪不超过1000元,一个省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月薪不超过1500元,能力强的总监的年薪一般为50000元左右(虽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但不能胜任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的监理人员年薪为3.5万)。这样的待遇显然留不住具有施工实践经验、管理经验、协调能力并对工程造价比较熟悉的综合性人才。盐城市场一个与之不对应的在施工现场打杂的50岁左右的农民工待遇是每天50~60元,一个技术熟练的钢筋工、木工或者瓦工的待遇是每天90~120元,一个与之对应的施工现场的技术员的月薪不少于3000元,一个技术负责人的月薪则不低于5000元,一个房产企业的技术人员的待遇可能更高。不用说,素质和能力决定待遇。一个刚出校门或者刚工作一两年的监理人员因为经验不足、能力有限,其待遇肯定不会高,然而,就是这样的不具备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协调矛盾能力的学生军却是监理的主力军,也因为这个主力军低廉的价格,基层监理人员的流动性相对较大。监理事业的蓬勃发展、监理队伍的不断壮大,其背后的隐忧可想而知。
我们不能不看到,我国的监理事业还没有真正的走向市场,它的深化发展,主要不是因为社会的需求,而是政府的强制要求。政府在《建筑法》和相关法规中明确了监理的地位,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平等主体的关系,明确了什么样类型的工程必须实行监理。所有的这些要求,都使监理随着建筑业的爆炸式发展而逐步向前迈进,如同河里的水多了,河边的石头多了,那么附着在石头上的青苔自然不会少。诚然,监理在建筑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然而,这样的贡献与监理本身所应体现的作用还有很大的差距。很难想象,如果政府没有强制要求,以目前监理的现状,这个行业究竟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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