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
所属栏目:审计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202
副标题#e#摘要:对于新的形势下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研究,使之适应新的时展的需求,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搞好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是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施工企业减少损失,实现预期利润,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方法。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
1. 绪论
近年来,FIDIC合同条款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领域被广泛应用,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由定额管理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过渡。搞好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既是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施工企业减少损失,实现预期利润,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方法。
2.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审计的必要性
在中国入世前,尤其是FIDIC合同条款在我国工程项目中广泛应用前,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主体上是依据计划经济的原则来施行的。工程造价更多的是采行“量价合一、固定收费”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根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间接费用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设计资料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套用定额,取费计价,对工程造价进行事后的审核监督。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情况,进行竣工造价审计,以此作为承包双方结算的依据和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我国传统工程造价审计模式,无论从审计方法、内容等方面都基本适应了这种现状,其审计工作成绩常常体现在核减额或核减比例较大,但由于工程结算审核难度大,影响因素多,常常出现久审不决,拖几个月甚至一二年的情况。这种传统的工程造价审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在过去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FIDIC合同条款的广泛应用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推广,传统的工程造价审计模式必将发生改变。
国内外实践经验证明,在我国几十年“定额计价”与近年来“量价分离”计价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的具体情况,稳步推进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发展要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完全可行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建设部第107号令作出了规定,2003年7月1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开始实施执行。在这种新计价模式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与以往定额计价模式下有着全新的变化。面对着这种审计环境的变化,必须迅速应对和适应。
3.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3.1 特点分析
在以往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审计一般集中发生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这种事后审计具有很大的被动性。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报价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工程综合单价的竞争,综合单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强调了综合单价的事前确定性。因此说在这种新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依据、内容及方法都发生较大的变化。
1、审计依据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依据主要是图纸、定额、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报价书、承包商资质等。在清单计价模式下,上述依据仍然对工程造价审计具有指导和参考作用,但与定额计价模式相比,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成为了关键,这是其所报综合单价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它和报价紧密相关。如果报价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同时并没有提出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很显然这是低于成本价竞争,是招投标法所禁止的;同时合同约束作用加强,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往往一个工程合同报价和最终结算价格相去甚远,这反映了合同条款约#p#副标题#e#束作用不够,价格弹性过大,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的综合单价相对刚性,合同约束作用将明显加强。主要的依据还有施工合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文件。
2、审计内容
在新的计价模式下,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择优机制,招投标阶段成了设工程造价确定的最关键环节。无论是对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来说,要确保建设工程价格的合理形成,加强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审计无疑是重中之重,在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内容较以前有所减少,因为这种模式下的综合单价是相当程度上的“闭口”价格,综合单价在前两个阶段已基本确定。这一阶段造价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应该放在施工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索赔和补偿工程价款问题。
3.2 具体工作方法分析
1、工程量清单结算调整方法
除总价合同一次性包死,不再作调整外,一般应按合同条款进行调整。工程量如果不是一次性包死,就应该尽量按竣工图纸重新计算。或按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进行调整。综合单价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该工程量价格的,按已有的价格确定;(2)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该工程量价格的,可按照类似的价格确定;(3)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该工程量的价格,由投标人提出适应的变更价格,经与业主协商确定。或按照现行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2、收集基本资料
基本资料是编审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包括经合法的各种图纸及相关的标准图集、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索赔等文件。审核前仔细地阅读以上资料,对全面了解工程的内容,在审核计算不重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3、审查施工合同
审计工程竣工结算,首先要审查合同,弄清合同条款内容和各条款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基建工程的规定,判定该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内容有无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和其他规定,合同各条款之间有无自相矛盾内容,合同条款有无明显不平等内容,合同内容有无明显漏洞或缺口。如有上述现象,应指出其错误,对违法违纪的要坚决制止。
4、审查补充合同、协议、纪要等资料
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般只约定框架内容,对一些具体细节和需要进一步明确,还签订有补充合同或协议,在图纸交底时还要形成纪要,这些补充的书面资料与原合同共同构成该工程的全部合约,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审计中要对这部分资料进行细致的阅读审查,看其内容是否有推翻、超越、违背原合同条款内容的,有无人为的或因不懂建筑工程规定签订了留有活口的并有可能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合约。发现有此类问题,应与合同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求得支持,对其错误要予以纠正。
5、审查各种工程签证和索赔
主要看签证手续是否完备,签证是否真实,特别是一些隐蔽部分的签证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对各种发生的变更,应认真分析签证原因,明确责任。不是所有的变更签证都予以确认,比如由于施工方自身技术水平达不到设计要求从而采用其他辅助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就不能作为追加费用给予增加。各种签证之间是否矛盾,变更增加的项目是否已包括在原有项目的工作内容中,以防止重复计算。在审查了各种资料后,为避免审计漏项和计算差错,还应察看工程现场,对现场实际与资料不符的应以实际为准。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必然引起索赔,对不可避免的索赔,应以相关法律、合同为依据,公正客观的审查。应根据涉及索赔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认真进行辨别和分析,审查时间和手续是否完备,然后进行调整。还要重视业主对施工方的反索赔。
6、审查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履行情况
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在原合同中均有规定,其履行结果是实行奖罚,#p#副标题#e#奖罚所发生的费用计人工程成本。因此,核实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十分必要。审查工程质量的履行情况时,应该深入建筑现场,对照施工图纸,实地测量有关工程量,计量有关器材物质数量。由于影响工程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在审计、认定时要充分考虑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的意见。
7、审查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首先是审查工程项目、工作内容、项目特征、计算单位是否与清单计算规则相符,是否有重复内容;重点审查价高、工程量较大或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保证工程造价准确。二是审查综合单价的正确性。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审计时以当地的预算定额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最高控制线,参考当地建筑市场人、材、机价格,根据施工企业报价合理确定综合单价。三是审查计算的准确性。计算公式的数字运算是否正确,是否有故意计算、合计错误以及笔误
8、审查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
首先是审查费率计算是否正确,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错套费率等级情况;二是审核费率的采用是否正确;三是审查各项独立费的计取是否正确。
参考文献
[1]刘宗桂,.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重点及方法探讨[J]. 时代经贸(下旬刊),2008,(4).
[2]王秀册,谷洪雁,薛勇,. 浅谈如何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审计[J]. 会计之友(中旬刊),2008,(3).
[3]孙荣芳,. 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的控制[J]. 安徽建筑,2008,(4).
[4]杭斌,. 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J].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24).
期刊 论文 出书
国内外/中英文/全学科 学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