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小企业与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设计 论文发表网__墨水学术,论
所属栏目:财会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303
副标题#e#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不断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企业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仍不完善,对此,本文以中小企业为切口探讨其财务收支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键字:中小企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内部控制会计制度设计
一、中小企业概况
(一)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较大,行业涉及面广,业务单一。中小企业的规模小主要体现在年营业额较少,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资金投入量不大,融资能力差,筹措资金主要靠内部积累和亲朋好友借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相当有限,企业控制风险能力不足,有资料显示,中小企业是诞生最快,也是倒闭最快的企业。中小企业涉及行业门类齐全,有从事产品的批销、简单的服装加工、食品加工,还有机械、化工甚至于高科技等,但是它们往往只侧重于某一项产品或业务,很少多元化经营,其业务流程相对简单。
(二)组织结构简单,组织制度缺失,人员分工不明确。中小企业的组织形式有独资、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合伙的组织形式无法人资格,却要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出资额负有限责任。无论采用哪种组织形式,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多采用集权制,经营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较简单,没有太多的管理层次,容易形成“一言堂”的现象,很多企业都没有设立相应的管理决策机构,即使有限责任公司有董事会,也只是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规范等都很少,有也不太全面。人员十分有限,人员分工不明确,往往是一个人身兼数职。?
(三)管理水平较低。中小企业大多没有经过科学化管理的熏陶,管理水平不高。首先表现在管理观念陈旧,人员选用上任人唯亲,相信血缘关系,强调忠诚老实,不太注意才能;其次,管理方式上过度集权,不够民主,易伤害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家族式管理现象普遍存在,强调家庭利益,而且管理随意性强,缺乏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奖惩没有制度,财务不透明,习惯于业务管理,不重视精神激励,只注重物质激励等。正因为这样,中小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设计出适时可行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四)中小企业的财务收支审批模式与大企业一样。绝大多数采用“一支笔”审批模式和分级审批模式。
二、内部控制的意义及分类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一)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p#副标题#e#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
(二)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
(三)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
(四)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内容
(一)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
(二)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
(三)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4、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等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五、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一)“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
(二)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三)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但这种审批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容易被人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双审或多审。
(四)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如小天鹅集团的“裁决”制度,就是先由业务员申领支出裁决,附上单据并签字。再由部门会计核对预算并签字,报部门主管审核,之后报财务总监审批,最后由董事长签字。比较适合于大型集团单位采用。
中小企#p#副标题#e#业在选择财务收支审批模式时,应权衡各种模式的利弊,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高效实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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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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