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工业遗产保护的关系探析__墨水学术,论文
所属栏目:交通运输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305
副标题#e#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工业遗产保护的关系探析
张海潮
中南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系硕士研究生410075
摘要:本文从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与工业遗产保护的关系入手,通过对二者概念、保护价值、保护格局和保护模式的比较分析,认为抓紧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的工作是必要的;工业遗产的保护有利于为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增加新亮点、新内容、新内涵,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深化、拓展与丰富。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工业遗产保护关系
1.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与工业遗产保护的现状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长沙市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一直十分珍惜和重视,在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根据史载资料恢复和重建了47个文化遗址和人文景观。二是通过人大立法,制定颁布了8个法规。三是对岳麓山、桔子洲、烈士公园等风景名胜不断地进行修缮改造。但地上遗产的相对匮乏,对形成历史文化名城的空间延续性构成了挑战。
而长沙工业遗产的保护还尚未起步。鸦片战争以来,尤其是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长沙开埠后,产生了一批诸如介昌绸布庄、玉和醋厂、湖南第一纱厂、华昌烟厂、湖南电灯公司、和丰火柴厂、湖南省炼锌厂、长沙火车南站、北站,包括河西的水泵房等有一定代表性的工业厂房、运输设施、市政设施,它们正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淡出我们的视野,它们作为长沙工业生产的历史见证者,应当为我们所记忆并悉心保护。当前,我们要学习1960年代法国的经验,尽快开展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家底。
本文着意于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与工业遗产的保护关系分析,也正是希望大家关注工业遗产的保护,并将之纳入到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中去,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增加新亮点、新内容、新内涵。
2.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与工业遗产保护的关系分析
2.1工业遗产与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概念: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文化的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表述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工业遗产保护的概念:工业遗产是具有历史价值、技术价值、社会意义、建筑或科研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包括建筑物和机械、车间、磨坊、工厂、矿山以及相关的加工提炼场地、仓库和店铺、生产、传输和使用能源的场所、交通基础设施,除此之外,还有与工业生产相关的其它社会活动场所,如住房供给、宗教崇拜或者教育(TICCIH,2003)。
工业遗产保护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概念,其保护对象本身就具有文物性质、历史或革命纪念价值,这一点上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一致的。另一点,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潜在要求我们保护工业遗产。因为工业遗产见证了城市的发展历程,改变了城市面貌、人民生活。对长沙而言,一切见证这个城市发展变化的、在时间上属于“过去”的范畴的、对“今天”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一切发现或尚未被发现的物质与非物质类遗迹、遗存,都应统一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大范畴中,并为我们所铭记、保护、利用。
2.2工业遗产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价值是一致的
历史价值。工业遗产与历史文化名城共同记录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成为我们铭记历史、了解历史的“活的载体”。
社会价值。工业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为我们考察古代人民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生动场景和真实材料。它们共同延续了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并为我们所感知。
科学价值。工业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表明了相对完整的科学技术的发展轨迹,共同见证了长沙科技文明的发展历程。
经济价值。工业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有利于减少环境负担,保持地区活力,维护居民生活环境的延续性。
美学价值。工业遗产和历史文#p#副标题#e#化名城是“阅读城市”的重要物质依托,是城市特色的体现。“在城市化大潮中,国内许多城市由于对自身遗产的忽视和放弃,造成了今天城市形态、城市面貌和城市文化的趋同化”。这一点上,它们拥有独特的美学意义。
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美学价值是工业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突出价值所在,在长沙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耦合,成为我们宝贵的精神与物质财富。
2.3工业遗产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部分
合理的保护格局,一般的说,应该是一个综合的、立体的、统一的组织系统。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与工业遗产的保护也不例外。从物质形态方面,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格局在其二十五年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较为综合的保护格局。以131处市级以上保护单位为点,以历史街巷保护为线,以“山水洲城”城市风貌为面,共同构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综合体系,而工业遗产是其重要的内容。
在非物质形态方面,主要从文化方面,有学者认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该分为三个层次:文化景观是名城保护的基础,文化系统是名城保护的核心,文化生态是名城保护的关键。作为文化景观方面的考量,长沙的文化景观主要依附于其现存的发现或尚未发现(包括地下尚未被考古发现的遗迹和地上由于认识等原因尚未被认定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遗迹)物质(历史文化)遗产;文化系统则是更大层面上的考量,以湖湘文化为主线的、地域色彩浓厚、历史特征丰富的文化系统正是我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遗产本身作为物的存在,并没有价值。只有当其为人们所发现、利用,发挥其文化的作用才能为我们社会接纳,实现其社会价值发挥延续;文化生态,生物学上,生态环境是生物存在并发展的普遍条件。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长沙现代与历史的大环境正是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大生态。
长沙工业遗产的保护,目前尚未开始。但实际上,在我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中,我们业已开始了一部分这样的工作。河西水泵房(始建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由苏联专家设计修建,是服务于河西人民的第一个现代化供水设施。),在公众、媒体、专家包括政府的努力下免于拆除;火车南站遗址公园的建设列入时间表;湖南第一纺织厂、湖南炼锌厂、华昌烟厂公布为长沙市保护建筑等,这些是长沙市工业遗产保护的开端。
目前,长沙的工业遗产面临着较为紧迫的保护性问题:首先是历史上工业生产较活跃的长沙,遗产资源并不富裕。“文夕大火”的破坏,以及其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城市建设的不当,直接导致了大量遗产资源毁灭性破坏。有这样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去现场勘察,却发现“遗址在此:除了一个保护纪念的石板外,空无它物”。其次,由于长沙市尚未进行工业遗产的普查保护工作,一些潜在遗产面临被破坏的危险。最后,在诸多潜在工业遗址中,多为点状分布,规模较小。
正是针对长沙市工业遗产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其保护格局,应该是作为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格局下的一条线索。名城保护的文化脉络中,应该包括工业遗产这一门类。就时间言,历史文化名城在前,工业遗产在后;就范围言,历史文化名城为大,工业遗产为小;就重要性言,历史文化名城是倡议,工业遗产是战术。在长沙工业遗产保护尚未提升到法定层面,它们继续存在的合法理由,也只能是说包含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大格局下,是其必要(可能并不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工业遗产的保护应尽快开展起来,为长沙历史文化名城增添新亮点、新元素。
2.4工业遗产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模式分析
历史文化遗产的更新利用是我们保护工业遗产与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效方式,针对长沙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内外的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1)城市开放空间模式,为市民生活服务。遗址公#p#副标题#e#园的开发是国际国内较普遍的做法。大型的工业遗产片区和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由于拆迁费用较高,原址文物丰富,可考虑开发为城市开放空间。长沙火车南站遗址公园也即依托其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是个很好的例子。而1924年辟为公园的天心阁则说明了这种保护模式的有效性。
(2)作为旅游度假地,创造城市经济发展新亮点。德国鲁尔区专门开辟了“工业遗产旅游之路”——由19个工业遗产景点、6个国家级的工业技术和社会史博物馆、12个典型的工业聚落及9个利用废弃工业设施改造而成的瞭望塔组成。同样我们也可以开辟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线路,把市内、市域的历史遗迹串联起来。
(3)改建成博览馆与会展中心,实现功能置换,保护利用。对于遗存建筑保护较好的工业遗产与其他遗址,如主要保护单体建筑,则可考虑此种模式。像湖南第一纱厂的早期建筑群,现状包括“工厂大门、钟楼、两侧办公楼、栈道、码头等,完全可以开发为博览类功能用,既可保护,又可利用。
(4)修葺整理,保持其旧有功能。历史文化名城中的许多旧区,因保留了古城原有的街巷格局和空间肌理,存在保护的价值。长沙太平街、路边井等历史街区,现状多为居住、商业用地,作为一种过渡形式,可保留其部分原有功能,进行外观、路面等的保护整治。
在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与工业遗产保护中,除一部分极珍贵的文物、遗迹是原封保存外,大部分的历史地段、历史街区因为要承担城市生产、生活活动,就需要改造增设现代化的设施。保护绝对不是仅仅为了保存,其更重要的作用在于为当代人所用,促进更长远的保护。那些仅仅冀望于人类道德的美好愿望是行不通的,即便行的通也是不长久的。
3.长沙历史文化名城背景下,工业遗产保护的特殊性
通过以上的分析,在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强调下,在长沙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大背景下,工业遗产的保护存在其特殊性。在有关保护方法、原则、意义等方面,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城性质。
保护原则的特殊性。针对国际间达成共识的工业遗产保护,关于其普遍的保护原则,在此恕笔者不作赘述。关于长沙市工业遗产保护的原则问题,一方面我们应该遵循国际社会普遍适用的保护原则。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业遗产,我们的保护需要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相结合。即工业遗产的保护首先是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的,有关工业遗产的保护应遵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需要;其次工业遗产保护过程中的更新改造应考虑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要求,在城市风貌营造、城市文化传承、城市历史延续方面实现两者的结合。
保护方法的特殊性。如果说历史文化名城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以历史创造历史的过程,长沙的工业遗产作为特殊时段内,城市专门活动的见证者,其保护的方法,需要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相统一。国际、国内成熟的做法虽然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保护方法必须遵从地域性要求,在原真性的原则下,寻求适合自身的保护方法。值得指出的是,关于具体的保护方法,就像北京、上海这些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更新活动,旧有工业设施的重新利用,我们也能拿来借用,但并不一定真的适合长沙的实际情况,因为长沙物质遗产资源并不丰富。而且就目前长沙的具体情况言,我们需要更新恢复的工业遗产的可能性、必要性是存在的。一直以来,长沙面临着地上遗址的匮乏与地下遗址的丰富、物质遗产的匮乏与非物质遗产相对丰富的现实,而工业遗产则面临着史料记载的很多,现状存在的较少的不利局面,而且主要为地上遗产,被破坏的可能性较大。这就更要求我们保护方法的特殊性,要扩大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工业遗产)的物质空间,赋予其广泛的历史文化意义。
保护意义的特殊性。工业遗产是长沙#p#副标题#e#近展的见证,尤其是长沙开埠后,列强入侵,本地工商业的兴起,他们开办的企业、工厂以及相关的铁路、公路、船运等交通设施,是当时长沙城市生活的重要内容。工业遗产保护关注近现代的工业依存,对于维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延续性非常重要。工业遗产保护对旧区改造的有益探索,是对“大拆大建”的拙劣方式的否定,能够促进长沙城市生活环境的改善提高。可以这样说,在长沙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背景下,保护工业遗产也就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4.结论
通过以上罗列,笔者认为,关于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与工业遗产保护的关系问题,我们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它:一、长沙的工业遗产保护刚刚开始,甚至尚未起步。国外、国内这些年在这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这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但要注意结合自身实际。二、长沙的工业遗产保护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的工作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深化、拓展与丰富。三、长沙工业遗产保护,在历史文化名城的背景下,不光有特殊的意义,而且在保护原则、方法等方面,需要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结合,形成体现长沙地域色彩的、历史与现代结合的保护体系。
历史文化遗产所给予我们的不仅仅是利益驱动下的“可用性”标签,更重要的是作为“见证者”的功能,为我们,包括我们的子孙后代提供了回顾历史、延续文化传统统一联系的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价值体系,保护它们成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致谢:本论文写作过程中得到了郑伯红教授的悉心指导,特在此表示真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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