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职称论文:论工程造价审核在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性__墨水学术,
所属栏目:推荐论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195
副标题#e# 摘 要:本文就当前开展审查的基建项目中发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剖析并总结出审查的方法、途径和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图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及取费标准和有关造价文件规定计算的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任何单位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完成,一般要经过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工程造价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在编制工程预算时,为提高工程的造价,总是采用各种办法,扩大利差的空间,甚至不惜采取违法的手段。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审查方法和途径,对于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就显得很重要,同时也是司法会计审查工程造价的首要任务。本人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发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弊端,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一是高套定额,提高造价。预算定额编制时,结合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不同做法和采用不同材料而列出许多子目项,在套用定额子目时就高不就低,随便套用,哪个划算就套哪个定额子目,以使造价抬高。
二是乱换定额,有法不依。政府定额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国家定额标准具有法令性,有些施工单位随心所欲,有法不依,毫无科学依据地超过正常规定取费标准,擅自提高取费级别,从而达到抬高造价的目的。
三是多计价差,擅自加价。不依据定额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材料价格,擅自提高市场采购价格,人为地加大取费基数。
四是新型建材,价格失控。新型材料种类繁多,价格千差万别,特别是高级装修工程中, 施工单位往往在编制预算时以进口或高档材料报价编标,在实际施工时使用的却是降级材料或用国产材料冒充进口材料等,以求获取超额利润。
五是虚计工程,加大水分。施工单位不惜违背造价管理制度及建筑经济秩序,不依据图纸设计,擅自虚加工程量,以达到加大工程造价的目的。
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审核:
一、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
第一,工程价格的构成: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
工程价格包括: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和其他款项。合同价款系指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追加合同价款系指在施工过程因设计变更、索赔等而增加的合同价款以及按合同条款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的材料价差。(《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第二,工程招标必须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本规定有关计价方法和计价依据编制标底价。一个工程只能有一个标底价,国有和集体投资的工程,标底价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审定。(《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第三,做好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增减的调整工作。对于施工过程不可避免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变更等连同变更价款的计算,应建立保证有关资料完整、及时、合理的制度。变更价款可按下列方法计算:中标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与变更工程相同的单价,应按已有的单价计算;中标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的单价时,应按定额相类似项目确定变更价格。(《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第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负有监督责任,国有和集体投资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应#p#副标题#e#按有关规定报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权抽查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五,应当建立对工程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工程价格的行为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举报。(《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六,造价工程师在招标标底或者投标报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情节严重的,由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注销其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八,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 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计价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二、广泛收集资料并有重点地审核
基建工程在立项审查前要收集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招、投标书, 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书,甲、乙双方购置设备、材料的原始发票及与工程有关的文件等资料。只有把所有资料吃透、工程量掌握准,才能使审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第一,重点审核直接费用的工程量计算和定额单价的套用。审查人员对工程量大、价值高、容易舞弊的项目要反复审核计算,同时要核对乙方在预、决算时所套定额、工程量、取价是否正确,对有出入的项目要做好详细记录,作为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的依据。并与乙方核对、审定该项工程的总造价。
第二,审核变更项目的真实性。审查人员与现场管理员、监理员一起到施工现场勘察,变更内容所套项目不正确的要当场纠正并予以修改。
第三,审核材料差价的合理性。
第四,审核工程量。在基建工程审查中对总工程量、定额套子目审查后,如果工程量有异议问题要向基建部门和施工单位征询,同时指出问题的原因和修正的意见,并与基建部门和施工单位一起讨论、分析、研究并取得一致意见,再调整工程决算的审计结果。
第五,审核施工材料的优劣。基建工程所用材料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好坏,因此,要严格检验主要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做到紧绷质量弦, 常念风险经,在抓质量,加力度,增效益上狠下工夫,严格把握好主材检验关口,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审核工程总造价。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查,对有差异的内容 进行调整与洽商,使甲、乙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然后由审查单位和甲、乙双方在审定决算书上签字认可该项工程项目的总造价,即审定结果,并作为基建部门和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三、加强内部管理并完善预防措施
第一,认真审核工程项目的结算资料。审查人员对有关文件必须认真阅读、核对、摘录。在隐蔽工程施工中#p#副标题#e#,必须选择有经验和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两人以上共同担任现场施工员,指导施工和检查工程质量。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复检。
第二,进行现场勘察,为基建投资不致流失把好关口。
第三,经过核实的工程量不能直接套用定额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实际施工工艺所耗用的人工、材料、机械进行基价分析,换算材料用量与单价,作为基价进行审查,审查单位也可以与施工单位洽商后套用其他相近的定额标准。
第四,审查基价及调价材料汇总表,工程决算取费汇总表和各项取费费率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负有监督责任。
第五,加强和完善建筑管理工作中的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决算的工作。
第六,根据有关规定,对照当地政府定额站编制的价格信息、文件及市场特殊材料价格核定主材型号、规格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经双方认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第七,加强对单位自行采购的监督。
第八,为了防止伪劣材料和设备造成采购中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保证所购物资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单位自行采购可根据各种材料和设备的不同情况,采用招标采购、定点采购、“货比三家”采购等方式。
综上所述,要切实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的决算审查,应不断拓宽知识面,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工艺和隐蔽情况,了解实际情况,熟悉建筑市场行情,掌握价格信息,认真做好跟踪审查。同时,审查人员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处理审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多征求基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意见,正确处理好工程决算中的疑难问题,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秩序,提高基建投资的使用效益,发挥在工程审查中的积极作用。
期刊 论文 出书
国内外/中英文/全学科 学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