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中土方施工管理的探讨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表论文

所属栏目:推荐论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167

副标题#e#     摘  要: 土方工程施工中的不可预见性因素很多,施工管理难度大,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笔者就建筑工程中的土方工程进行探讨,从场地平整、施工场地的排降水措施、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方面来研究土方工程在施工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   土方施工管理 
      土方工程是建筑工程的主要工种之一。其施工特点是工程量大,施工条件复杂,施工易受地区气候条件的影响。而土本身是一种天然物质,施工中受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很大,因此,土方工程施工中的不可预见性因素很多,施工管理难度大,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笔者就建筑工程中的土方工程进行探讨,从场地平整、施工场地的排降水措施、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方面来研究土方工程在施工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场地平整
1.1场地平整的概念
      场地平整是将建设范围内的自然地面,通过人工或机械挖填平整改造成设计所需要的平面, 以利于现场平面布置和文明施工。场地平整一般是在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单位也可将此项工作委托给施工单位,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果采用这种方法,就必须在场地平整前明确工程量,以免工程结算时出现纠纷。土方量计算方法有方格法和横截面法,场地平整前,要确定场地设计标高,计算挖填土方量,以便据此进行土方挖填平衡计算。
1.2土方平衡调配原则
       土方平衡调配的原则主要有:(1) 挖方与填方基本达到平衡,在挖方的同时进行填方,减少重复倒运。(2)挖(填)方量与运距的乘积之和尽可能最小,使总土方运输量或运输费用最小; (3)分区调配应与全场调配相协调,切不可只顾局部的平衡而妨碍全局;(4)土方调配应尽可能与地下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施工相结合;(5)选择恰当的调配方向、运输路线,使土方运输无对流和乱流现象,并便于机械化施工;(6)当工程分期分批施工时,先期工程的土方余额应结合后期工程需要,考虑其利用的数量和堆放位置,以便就近调配。
1. 3 土方调配方法
       土方调配的方法是:(1)划分土方调配区。即在场地平面图上先划出挖、填方区的分界线即零线,并在挖、填方区划出若干调配区;(2) 计算各调配区的土方量,并标明在调配图上; (3)计算各调配区的平均运距,即挖方调配区土方重心到填方调配区土方重心之间的距离; (4)绘制土方调配图,在图中标明调配方向、土方数量及平均运距;(5)列出土方量平衡表。
2、施工场地的排降水措施
       泥土遇水后其物理性能将发生变化,而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将无可避免地遇到降雨、地下水, 如果不做好排水及降水措施,将使基土遭到破坏,引起塌方、泡槽、地基挠动。因此,排降水是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
2.1排水
       排水是指排除施工区域内和施工地周围地段因挖方出现的地下水,同时也包括阻止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水流入施工区域。为有效组织排水,需首先确定出水口,可先设置永久或临时排水管道;其次在可能出现地表水的上游设置排水沟,疏导地表水流向主出水口;再次考虑场地周围设置排水沟,防止场地内积水;最后还要考虑永久及临时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保障道路畅通。另外,如遇到基坑较深且不能开挖出水口排水时,可依据基坑的布局情况,在基坑内基础以外的位置设置一个或多个积水井,将基坑内的地下水或雨水组织排放到积水井内,再利用潜水泵从积水井将积水排出基坑外的排水沟。
2.2降水#p#副标题#e#
       降水是指降低施工区域及其场地周围的地下水位,使土方开挖和地下结构工程在干作业情况下进行。通常用真空开点,喷射开点或管井深入含水层内,用不断抽水方式使地下水位下降至坑底以下。降水工作通常比较复杂,要在施工前编制降水施工组织。
3、土方开挖
3.1土方开挖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202-2002规定: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2土方开挖前准备
3.2.1地下管线及周围建筑的影响土方开挖前,对于开挖现场是否存在光缆、管道等要调查清楚,对于在用的光缆、电缆管道等应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同时要考虑开挖是否会对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造成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
3.2.2 定位放线
定位放线是整个土方开挖工程最基础的工作,因此,定位放线完毕必须由监理工程师核定后才能进行土方开挖。土方因为容易变形,所以控制点选择很重要。一般水准点标高应引测至已稳定沉降的建筑。龙门桩应注意保护, 防止偏移。
3. 3 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3.3.1 随时测量控制深度
       规范中特别提到了“严禁超挖”,现在土方多采用机械开挖,对于尺度难于精确把握,容易发生超挖。挖方的增多将导致填方的增加。最为不利的是对于深度的超挖,必须进行回填才能保证基底达到设计标高,而且填土的密实度难以做到与原土一致,这将导致基底承载力不均匀,引发不均匀沉降,因此机械开挖中必须随时进行测量。
3.3.2 预留土层控制标高
        为防止机械对基底土结构的破坏,在接近设计基底标高时应预留20-30cm厚的土层,采用人工开挖和修整,以保证不扰动土和符合标高要求。使用铲运机、推土机时,保留土层厚度为15-20cm,使用正铲、反铲挖土时为20-30cm。对于雨淋湿过的基地土也应将其挠动的土层挖除。
3.3.3 基础的支护
       4m深度左右的基坑,如果场地宽阔,应首先考虑放坡施工。但对于城市建筑施工而言由于场地限制,通常无法放坡。同时城市建筑多为高层且多设有地下室,深度可达6-15m。为了保证基坑开挖时的施工安全及防止对邻近建筑物、道路、管线、构筑物的危害,必须考虑深基坑支护,支护结构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4 基坑(槽)的验收基坑开挖完毕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施工单位一同进行验收。主要核对地基土与地质勘察报告是否相符,是否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有无破坏原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土扰动,观察槽底土颜色是否一致,土的坚硬程度是否相同,有无局部含水等异常现象,在槽底走动时有无颤动感觉,必要时采用钎探检查或洛阳铲进行检查。如发现基底土质与设计要求不符,应报请设计单位作出处理意见,经检查合格的基坑(槽)应填写基槽验收、隐蔽工程汇录。
如遇基底有大面积较厚淤泥情况时,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设计单位采用以下2种方法处理:(1)置换基底土方法。此种方法比较经济,但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方可使用。(2) 打木桩法。如正在施工建设的建筑物为简易建筑或挡土墙之类构筑物时,建设单位可经设计单位同意后用打木桩的方法进行处理。木桩必须经过防腐处理,密度可采用“梅花桩”方式进行布局,间距应在300-500mm为宜。
4、土方回填
基底回填土不实将会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房心回填土不实会导致地面开裂。因此,回填土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和稳定性。
4. 1 回填土料的要求
回填土方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同时要控制回填土料含水率的大#p#副标题#e#小,土料过干不易压实,过湿又易压成橡皮土。目测法测定是用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宜,具体要求为含水量按重量百分比,砂土8-12,黏土19-23,粉质黏土12-15,粉土16-22。
4. 2 基底处理
回填前应先将基底的垃圾、树叶、杂土、松土等清理干净,并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底引起地基下陷,基底为松土时应先充分夯实。
4. 3填土的压实
       人工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应铺不大于20cm,压实3-4遍。机械填土每层虚铺厚度不宜大于30cm,压实5-6遍。墙体两侧应相对同时夯填。两侧土面高差,一般不宜大于30cm,若高差过大,可在一侧加木支撑。
在回填土夯实或压实之后,应对每层回填土的质量进行检验,一般采用环刀法取样,测定土的干密度,求出土的密实度。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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