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启示__墨水学术,论文发

所属栏目:推荐论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161

副标题#e#     内容摘要:以美国次贷危机为主因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在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化刚刚起步之时,分析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从危机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分析了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并对我国如何规范发展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次贷危机 住房抵押贷款 证券化 监管
     1968年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推出第一个产品,到2000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已经成为美国资本市场上仅次于国债的第二大债券。出于对金融投资产品风险收益的搭配考虑,次贷证券成为各机构投资者必选的产品之一,所以次级抵押房贷涉及抵押房贷金融公司、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这些机构间的利益关联构成了连锁反应链。而且美国次级抵押贷款证券的销售分布世界其他国家,欧洲、亚洲乃至中国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购买了大量的美国次贷证券化产品,使得这条连锁反应链遍及全球。 
一、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
      2007年4月,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标志着次贷危机正式爆发。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传导和放大了危机。2008年以来,全球股市都因肇端于次贷风险的金融危机而出现了深幅下挫,财富蒸发数以万亿计。笔者认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成为危机的传导者,其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机构有过度证券化的动机 
      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机构一方面通过资产组合管理可以达到分散和降低自身信用风险的目的,另一方面,这些机构从抵押贷款资产的交易中获取收益。在双重利益的驱使下,在美国次级房贷的这一轮繁荣中,部分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一己之利,利用房贷证券化可将风险转移到投资者身上的机会,有意、无意地降低贷款信用门槛,导致银行、金融和投资市场的系统风险增大。在过去几年,美国住房贷款一度出现首付率逐年下降的趋势。房贷首付额度从20%一度降到了零,甚至出现了负首付。房贷专业人员评估,在有的金融机构那里,也变成了电脑自动化评估,而这种自动化评估的可靠性尚未经过验证。 
2、资产透明度不够 
      资产透明度缺乏,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结构化产品复杂多样,证券化的链条长而复杂。这个过程涉及众多复杂的产品和大量的相关机构,环节众多,市场信息的不透明贯穿始终。二是大量的产品在OTC市场而不是场内市场进行交易。一般而言,资产在公开市场交易,价格公开透明。在私下的OTC交易,由于没有公开价格,资产透明度差。目前,一些参与结构化产品的投资银行和经纪公司的75%到80%的资产是不能马上在市场上标价的。由于信息透明度不够,资产定价困难,市场参与者不知道所持有的资产风险究竟有多大。
3、金融市场过于依赖评级公司,作为信息中介,评级机构在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高度专业化的金融市场使贷款者和投资者之间隔着复杂的环节,投资者购买产品时只能依赖专业评级机构和中介机构对于风险的定价。而评级机构本身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其收入主要源自证券发行者交付的评级费用。在评级过程中通常存在着发行者“招揽评级”的现象,即结构化证券发行者向对其评级最高的评级机构支付费用,导致评级缺乏真实性和客观性。而评级机构本身的评级模型也存在问题,对结构化证券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已经引起市场质疑。2007年第三季度至2008年上半年,穆迪、标普和惠誉三大评级机构已经对价值1.9万亿美元的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的评级进行了降级。 
4、金融监管缺失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p#副标题#e#,监管当局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银行和存款机构,强调对机构稳定的监管,而对产品创新多半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但证券化金融这一类产品的出现,不但增大了金融体系整体的系统性风险,而且通过提高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性,而增加了相关性风险,是对金融稳定的一个潜在威胁。监管当局相对放任自流的监管态度,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金融机构的过度证券化化行为,由此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
二、次贷危机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的启示 
       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仍然处于襁褓期,中国政府应当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避免类似美国的经历发生。笔者认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尤为重要: 
1、对拟证券化的资产设定一定的条件 
      次贷危机肇始于次级贷款的积聚,爆发于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违约,可见次贷危机的根源在于进行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缺乏应有的质量。因此,有必要对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设定一定的条件,以防止劣质资产进入证券化的行列。如果美国先前就存在这样的限制制度,那么就不会出现如此大规模的次级贷款被证券化的现象,也就不会有之后的全球金融风波。控制贷款机构出售用于证券化的资产的比例,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机构受利益驱动有过度证券化的动机,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控制用于证券化的资产比例。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过度证券化,从而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2、增加资产透明度
       资产证券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资产组合和信用增级的过程,也是多种资产叠加、多个信用主体信用叠加的过程。由于证券化过程本身的复杂性和相关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市场中很少有人真正理解其中的风险结构,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必将引发投资者的信心危机。因此,资产证券化过程必须对所有投资者保持透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在发放各种新型贷款以及对抵押贷款实施证券化的过程中,产品的信息非常复杂,投资者如果得不到充分的信息披露则很可能作出错误的决策,从而遭受巨大损失。房地产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必须向借款人充分说明贷款产品的风险,抵押贷款证券的发行人必须充分披露所发行证券的具体信息,对于故意欺骗借款人和投资者的行为必须通过合同法、证券法甚至刑法予以严厉打击,使违法人员和机构不敢再犯。只要购买证券的投资人能真正理解伴随产品的风险,投资人就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趋利避害,风险就不容易积聚进而引发危机,那么证券化体系就能正常地发挥作用。 
3、增加评级机构透明度,防范利益冲突。在对抵押贷款进行证券化的过程中,信用评级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如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等,1992年刚刚起步,无论规模还是经验都远不能和国外大型评级机构相提并论。如今标普、穆迪等国际知名评级机构在避免利益冲突方面尚且为人诟病,我国刚刚发展起来的信用评级行业更是存在同样的问题。因此对我国信用评级行业来说,增加评级透明度,防范利益冲突就更加显得重要。为使评级标准与评级过程适度透明化,可以对于评级机构开发的评估模型采取专利的手段予以保护,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知识的共享性,另一方面也能够保护开发者创新的积极性以不断推动信用评级事业的发展。在防范利益冲突方面,为保证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免受来自咨询服务对象的压力与诱惑,应当限制信用评级机构从其咨询服务对象获取收入的百分比,同时对评级机构与相关公司的利益关系、评级的决策流程进行严格监控。  
4、实行差别授权授信,有效控制房贷总量和结构。各商业银行要综合考虑自身房地产贷款的现状、资金状况、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房地#p#副标题#e#产市场发展前景等,相应确定全行的房地产贷款总量和比例,适度控制房地产贷款的规模,在积极优化存量贷款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和用好增量贷款;要根据各地区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潜力、房地产的价格水平和供求状况、居民居住水平和购买能力、分支机构现有的房地产贷款存量和结构等情况,实行差别授权授信政策,分别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发展、限制发展等措施。加强信息披露,严格信贷审查。 
5、警惕金融创新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商业银行在发放住房抵押贷款时,必须实施严格的贷款条件和贷款审核制度,不能以抵押物的价值替代对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的评估。在进行金融创新开发新的抵押贷款产品时,必须充分考虑到产品的潜在风险,完善自身风险管理制度。金融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也要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生的风险保持足够的警惕,严格控制商业银行通过各种金融创新降低抵押贷款标准。商业银行在营利冲动支配下往往会忽视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违规操作,此时监管机构就必须及时规制银行的违规行为,防止个别银行的风险演变为全行业的风险。
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发展有利有弊,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只能将风险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转移,而不能从根本上消灭风险,它并没有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如何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推广我国的房贷证券化必将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梁福涛.警惕美国次级房贷危机[J].新财经,2007,(5)
[2]龚宇.美国信用评级业监管体制变迁[J].证券市场导报,2008,(7)
[3]李云林.美国为什么会发生次贷危机[J].中国投资,2007,(12)
[4]周纪恩.从次贷危机根源和实质看宏观金融风险监管[J].新金融,2008,(6)

期刊 论文 出书
国内外/中英文/全学科 学术服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