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成因及对策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
所属栏目:推荐论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220
副标题#e#摘要:常见的城市环境污染包括空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噪声污染。其中,噪声污染是城市中每天都在发生却又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一种环境污染。本文主要针对中小城市娱乐场所造成的噪声污染问题,分析其成因,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噪声污染;扰民;成因;对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小城市的文化娱乐生活也得到蓬勃发展,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些娱乐场所的繁荣发展,为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有些中小城市的娱乐场所零星散落于城市的居住商用混合区甚至是居民集中区内,部分歌舞厅存在不同程度的噪声扰民现象,少数严重的还引起周边群众的反复投诉和信访举报。勿庸置疑,娱乐场所噪声扰民已逐渐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也是中小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问题之一。为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尝试对其成因及解决思路和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1问题成因
要解决问题,首先得找出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从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前中小城市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以及此问题难以彻底解决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1城市规划不完善,选址不当
目前,中小城市规划中对涉及第三产业环境保护方面的考虑不是很多,甚至有些还未纳入规划。很多城市的酒家饭店、歌厅舞厅和金属加工店铺等三产店铺无规划地随意散布在城市中的各个角落,为城市环境安全埋下了隐患。
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划,导致城市歌舞厅散布于市区的居住商用混合区甚至是居民住宅集中区内,有的歌舞厅离居民住宅比较近,个别甚至紧连居民住宅。
选址的不当,是造成中小城市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最根本的原因。
1.2营业时间问题
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每天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就是说按照国家规定,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可至凌晨2点。而对于中小城市中随意散落于市区的居住商用混合区和居民集中区内的歌舞厅来说,也营业至凌晨2点的话,这个时间就显得和大多数人的休息时间格格不入,使人感觉到明显的不应该和不合理。
1.3娱乐场所装修问题
歌舞厅要取得好的隔音效果,就得使用许多吸音隔音材料。有的娱乐场所因装修时缺乏专业技术指导,使用了不好的隔音设备,致使装修效果不好产生噪声。而好的吸音隔音材料成本往往比较高,因经济原因,有的歌舞厅老板往往在装修时就会减少这方面的投入,个别的甚至没有这笔投入,这样的歌舞厅隔音效果自然不好。另外,音响设备摆放不当也是造成娱乐场所噪声扰民原因之一。
1.4法律依据不足,操作性不强
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难以处理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以往并没有专门用来评价社会生活噪声的标准,在环境执法中对于社会生活噪声的判定都是借助别的标准。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娱乐场所噪声超标的罚款也没给出明确限额,导致具体执行时操作性不强。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依据不足和缺乏针对性也是此类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重要原因。
幸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噪声规定了明确的限值,解决了以往无确切判定标准的困境。
1.5“先上车后补票”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城市特别是小城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时有发生。也就是说有些歌舞厅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项目建设前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是在歌舞厅建成后甚至是营业一段时间后才到相关部门补办有关手续。有的甚至在选址不当,无法办理到相关部门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也照常营业。
2解决思路和对策
针对中小城市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的成因,我们要治理其噪声污#p#副标题#e#染,解决其噪声扰民问题,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笔者认为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
2.1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在做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时,争取把噪声污染问题纳入考量范围,最好能划定专门用于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的区域,这一点十分重要。只有规划建设好远离居民区的专门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区,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好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
2.2严把新建娱乐场所项目审批关
娱乐场所建设前的选址很重要,要预防新建娱乐场所噪声扰民,城市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严把项目审批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不同意选址建设的新建娱乐场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环保手续,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在新建娱乐场所审批前,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附近居民没有反对意见的才可开设娱乐场。对在居民住宅区域内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娱乐场所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只有真正抓好新污染源管理,才能严格控制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
2.3认真查处群众信访案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有合法经营权,但存在噪声扰民的娱乐场所,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文要求其限期整改,以消除噪声扰民现象;对于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且无证无照的娱乐场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进行关停取缔。
2.4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限期治理的娱乐场所的复查与验收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整改不到位或验收不合格的,除按照规定足额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外,还可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最多1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拒不上缴罚款和噪声超标排污费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予以曝光,同时报请当地政府责令停业、搬迁或关闭;对处罚后仍未能消除污染问题的,也可报请当地政府关停取缔。同时,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拒不停业的扰民娱乐场所采取强制取缔措施,真正还市民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美国等一些先进国家基本上是采用治本的办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娱乐场所搬家。据说在中国某些城市也推行过一段时间,可是好景不长,毕竟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国情也比较复杂。
2.5尝试限制设备使用和营业时间
对于因低音炮太吵导致噪声扰民的娱乐场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尝试责令其停止使用低音炮等设备设施或限制设备设施使用时间,如要求其夜间11点以后不准开蹦迪音乐和放低音炮等;对于紧邻居民住宅又噪声扰民的娱乐场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尝试限制其营业时间,如要求其夜间12点就停止营业。
就中小城市的实际情况来看,限制设备使用和营业时间,应该能有效地缓解噪声扰民现象,是解决目前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难题的治标方法。但法律依据的不足,又使这一方法难以操作。
《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参照。《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边界噪声即使达到排放标准,但仍然引起噪声扰民纠纷的,环保局可限制其夜间经营时间范围。
2.6进行专项整治,组织联合行动
为使各类娱乐场所噪声扰民得到有效控制,按照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城市政府可开展娱乐场所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召集工商、公安、文化、环保等部门,制订娱乐场所噪声扰民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噪声执法行动明确提出#p#副标题#e#整治重点、任务分工和步骤措施。并从工商、公安、环保、文化等各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实施综合整治,联合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扰民投诉较多的卡拉ok厅、迪吧等歌舞娱乐场所。对辖区内列入整治名单的严重噪声扰民的娱乐场所进行逐一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文化娱乐场所,要依法予以取缔。通过组织联合行动,进行专项整治,达到齐抓共管、彻底处理和切实还居民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的目标。
2.7为娱乐场所提供建议和技术指导
在娱乐场所进行装修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可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业务指导,帮助其达到良好的隔音效果;对噪声扰民的娱乐场所,通过现场勘察,找出存在的问题后,有针对性地对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如建议其增加隔音棉、重新对音量进行调试或使用电脑控制音量等等,使其整改后噪声确有明显下降。
3 结语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中小城市娱乐场所在规划选址、营业时间、场所装修等方面的不合理,加上这方面法律的不完善,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造成我国中小城市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中小城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若能从纳入规划、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综合整治等多方面加强工作,应该能有效地缓解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问题,为城市居民创造健康、和谐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 《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
4.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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