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的分析-经济论文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
所属栏目:财税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277
副标题#e#
对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的分析
谢克琦
江西省奉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键词: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内容摘要:所谓税源监控,就是指对税收的来源进行监督、管理、调节和控制。具体来讲,就是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以掌握应征税款为目的,采取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等一系列科学方法对税源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纳税人、征税对象等税源要素进行控制,保障税收收入的总体规模及发展趋势,并通过对收入状况的信息反馈,对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能够更进一步、更及时地了解和掌握。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纳税人开业、歇业、停业、重组、兼并、破产等情况的不断发生,企业经济性质、经营形式、生产规模和分配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各种经济成份税源变动更激烈、更深刻、更频繁,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要掌握税源变动,争取工作主动,有效控制税源流失,就必须强化税源监控。这对巩固和完善新征管理模式,发展地方经济,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 目前税务部门重点税源监控现状
(一)、税源预测手段不尽科学性。
现在各地税务部门税源预测主要采用“基数+增减因素”法(即:以上年税收会计核算反映的实现税源加税源典型调查估计的增减因素作为本年预测期的税源)既缺乏科学依据,而且与实际税源相差较大。加之多年来各种人为累积因素的影响,说实在话,大多部务部门都认为这种“基数”确认法已难以代表某地区的实际税源;其次,通过对部分企业典型调查估计的本年“增减因素”因受调查估计准确性的影响,税源预测的可信性较差。造成上级税务机关在每年分配税收收入任务时,一些地方税收计划与各地实际税源的误差较大,从而让该地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耍出各种方法,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收“过头税”、“买税”、“卖税”的现象。
(二)监控方式相对比较滞后性。
税源管理仍停留在以重点税源统计分析为主的初级管理水平上,税源信息失真、信息占有量匮乏、税源管理缺位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源监控。目前基层税务部门对重点税源信息的采集主要依赖于纳税人申报的部分财务数据,缺少与纳税人相关的其它经济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对比、印证,加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占有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税务机关一方面统计上报的重点税源信息失真的问题难以控制;另一方面信息来源渠道不畅、信息占有量匮乏难以对重点税源实施有效的监控管理。根据如此的重点税源信息分析的结果只能反映重点税源户申报税源的变化,而不能反映实际税源的变化。其次基层税务机关普遍推行税收的专业化管理,按照税收业务的流程节点设置岗位和机构。因税源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业务流程仅局限于重点税源企业的静态统计和事后分析,重“管事”轻“管户”,缺乏对整体税源的动态管理,从而导致税源监控的缺位、偷骗税案件频繁发生。
(三)系统内信息传递不太协调。
虽然税务部门始终把税源监控作为贯穿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对每个环节的哪些内容属于税源监控工作,其在整体监控工作中的任务与责任规定并不明确。就系统整体而言,虽然确定了以会计部门为监控工作的牵头单位,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科室(或税务部门的其他岗位)多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工作,缺少及时的信息交换和协同工作,最终造成将入库情况的统计分析当作税源监控工作来做的普遍现象,各税务部门税源监控人员也主要负责收入的统计分析。这种税源监控,造成我们只掌握入库数据,而对其入库数据的合理性、实际税源规模等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因此,很难达到对税源实施全面监控的效果和目的。
(四)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乏力,信息没有相互共享。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源遍布于社会经济#p#副标题#e#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没有提高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要将所有税源置于我们的监督控制之下,仅靠税务部门一己之力是不可能的。这需要政府及所有负有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配合、资源共享。而目前的社会综合部门还未能将税源监控工作(包括配合工作和信息传递等)列入自身的工作范围,即使有相关法律提及此责任,但因缺乏关于具体协调工作程序、责任等内容的立法保证而难以落实。这种工作机制,造成了税务机关只能主要依靠纳税人报告得到信息,很难保证其及时、全面和真实性,税源监控能力和水平很难达到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 如何选择有效的税源监控方式,减少和避免税收流失
(一)、准确把握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增强对重点税源的科学预测
众所周知:税收与经济的关系是“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市场经济国家多年的实践也充分证实了这一关系。因此我们应该将此作为建立现代税源监控体系的理论基础。税务部门要改变目前“就税收分析税收、就税源预测税源”的思维方式,更深层次、更广泛地研究和分析重点税源及各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内在关系,注重应用多种宏观和微观经济指标去预测和分析税源,为税源监控提供科学依据。1、要家你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营及税收入库情况,2、建立重点税源税收报告制度,使收集、掌握的重点税源资料规范、系统、连续、可比。3、建立重点经济税源档案,记录、反映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根据管理需要和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经济税源分类、分户档案,4、注意挖掘和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培植新的税源,注重对潜在税源监控,保证税源监控的完整性。
(二)、加速税源管理的电子网络化进程,建立运转协调的税源监控网络管理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联系。
税源监控是以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为前提的,税务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现代化技术,不仅可以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各种涉税信息,税源变化情况,提高税源监控的工作效率和统计、分析、预测水平,而且还可通过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网,达到资料共享、信息快捷传递的目的,使税源监控成为社会综合经济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形成一个严密、科学的监控体系和全方位、高效率的税源监控网络,现在全省核心征管软件上线为税务部门经济税源监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在计算机的应用上,我们还仅仅是在初级阶段上,甚至有的地方仅是用来登记一下数字而已。因此,要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考核。同时,应建立信息数据处理及税收预警、分析、决策等应用系统,在对全局税收数据的广泛收集和存储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库,通过数理统计模型,对税收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为管理层和决策层提供准确、高效的决策支持服务。
在加快税控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的同时,要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为主体的税源监控体系。1、建立重点税源户的分类管理体系,力求税源资料由计算机自动完成,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重复收集信息。2、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物价、技术监督、民政等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统一编码、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许可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追踪失散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工商、税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及户管联网协作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传送户源动态。工商登记户与税务登记户管清册或数据库应定期交流,拟按半年交流;对工商、税务登记的新开户、变更户、非正常户、注销户清册或数据库也应定期传送,拟按季进行交流,做到动态和静#p#副标题#e#态相结合。3、加强与国税信息对比度,交流相关税种数据电文申报交纳和其他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交通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出租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租金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4、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从事各种活动的收入(如不动产获得的收益、继承遗产的收益、银行利息收入、工资薪金收入、社会保险收入、福利收入等)实行全员申报监控,并将这些信息录入微机,税务机关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集中处理,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情况,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和审核个人的纳税申报。
(三)、逐步拓宽对重点税源监控分析领域
以税源预测分析为基础,全面掌握和监控税源的变化。税源的预测分析不仅是税源监控的起点,也贯穿于税源监控的整个过程。税源预测分析的结果不仅可为分析下达税收收入计划提供依据,还可为掌握和监控宏观(某一地区、行业)及微观(某一企业)税源变化服务,因此税源预测分析应为税源监控的基础。基层税务部门要改变目前普遍使用的“基数+增减因素”的税源预测方法,在对税源变化的重点企业进行典型调查分析的同时,建立税源宏观预测分析模型,对某一地区、行业的税源进行预测分析,及时掌握和监控宏观税源的变化。建议税务部门在预测目标时应包括税源总目标、分税种目标、分地区目标、分行业目标和动态目标。为适应上述需求应建立一套大型动态组合模型库,应用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处理,现在全省数据大集中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结构、税源结构的差异,着重考虑生产结构(GDP结构指标)、投资结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指标)、分配结构(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和税收政策诸因素对税源的影响,选择不同的模型参数的估计值,从而形成不同地区、行业和税种的税源预测分析目标。应用计算机对其进行分析计算,预测报告期税源。一方面为分配税收收入计划的提供依据(要考虑各地税收征管努力程度),另一方面与统计某地区、行业纳税人申报的某税种税源进行比较分析,作为税源监控的基础。
(四)、健全、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促进税源监控绩效提高
建立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必须以健全和完善的税源监控机制为保证。应根据新体系的要求,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完善和重组税源监控管理机制。目前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重组税源监控管理机构和业务。在基层税务部门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和业务流程再造改革过程中,不能忽视和割裂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建议在基层税务分局中重组设立调查评估机构,按经济区域或税源区域划分“税源监控管理责任区”,将调查执行和纳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责任到人、考核奖惩到人。同时要按照上述税源预测分析、税源管理和纳税能力估算到新思路,健全和完善税源监控管理的业务流程和标准,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严禁“借纳税评估之名、行税收稽查之实”以及随意扩大管理人员对偷税行为处理的“自由栽量权”。同时建议在市、县地税局重组评估选案机构,将纳税评估与稽查选案实行有机结合。
2、加大金融部门监控机制。即通过纳税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收支往来,监控纳税人的收入情况。目前,国内主要采取现金支付方式,大量的现金流量使税务部门无法掌握其具体数字,这给税源监控带来了很大困难,造成了大量的税款流失,应当参照国外的有些做法,尽快建立信用支付体系,使各种收支包括个人收支均通过信用方式进行,减少现金流量,这样税务部门通过与银行联网就能很容易地掌握社会支付情况,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效益变化,纳税人的收支状况及财务变动情况。从而从源头上进行监控,以有效控制税款#p#副标题#e#流失。
3、加大反避税力度。反避税是对企业避税行为性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税收收入流失、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要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做好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重点税源联查=协查、提供资料和监控管理等反避税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操作程序。①进一步加强关联申报管理,全面调查、分析和核实涉外企业的关联申报情况,及时处理异常申报现象。②充分利用关联申报监控环境搜集的数据,特别是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评税和税务审计的成果,提高选案的准确性,掌握本地区的行业利润情况,加大审计调整力度。③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工作中发现的偷逃骗税行为,应及时移交稽查机构立案查处。
期刊 论文 出书
国内外/中英文/全学科 学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