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高速增长下的城市空间增长模式选择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表
所属栏目:经济学论文范文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258
副标题#e#【内容摘要】本文在分析了城市空间增长模式的基础上,重点导论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情况 下,城市空间增长模式的选择。
【关 键 词】城市空间结构,空间形态,增长速度
传统的规划理论认为城市的空间形态和结构的演变过程是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本文试图论述城市发展模式的选择更多地依赖于城市规模的成长速度,而不仅是经济发达的程度,当城市发展速度达到一定临界值时,合理的发展模式会发生转换。
一、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的增长始终受到两个力的制约与引导:无意识的生长与发展及有意识的人为控制,两者交替作用而构成城市成长过程中多样的空间形式与发展阶段。人类对城市发展的干预几乎伴随城市成长的整个过程,人类对城市演化的干预活动具有积极主动性和目的性,因而城市空间结构的增长也是一个空间组织的过程。
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化本质上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反映。城镇是人类活动的主要场所,“城镇不仅是空间秩序的核心,也是社会秩序的核心,地理空间的组织是人类在特定的文化、社会、经济、政治、技术背景下进行活动的结果。”(R.G.詹森)因而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化是建构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空间过程,只有从多要素、多视角考察,才能全面理解把握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化。
二、城市空间增长模式
1、模式分类。经过现代城市(工业革命后)数百年的发展,特别是战后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城市积累了大量城市增长模式。总体来讲,可以将城市增长模式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外溢---回波”式增长,这种类型又可以分为两种:环路+卫星城模式,以伦敦为代表(包括东京、莫斯科和我国的大多数城市);指状发展模式,哥本哈根为代表(包括斯德哥尔摩,库里蒂巴和厦门)。第二种是跨越式的增长,该类型分为两种:(1)新区模式(单一城市功能分裂如厦门、中山、青岛、深圳等中心区的建设),(2)新城模式(完整的城市功能分裂如香港----深圳、上海—浦东、建议的北京新首都的建设)。总的来说,不同的增长模式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的富裕程度)相关性不高,而与城市规模的增长速度相关,将增长模式排序,他们分别适应城市从慢到快的不同城市发展状态。
2、分析。“外溢”过程:在地理要素均质的条件下,城市最经济的增长方式就是沿着阻力最小的路径向四周发展, 这就是外溢过程 。“回波”:城市边缘的任何扩张,都会以市中心的影子地价的升值反作用到市中心。
当能支付较高地价的城市功能带来的好处大于使用强度提高和功能改变带来的成本(拆迁费用和原有固定资产折旧),则中心区就应当改造,以适应新的城市功能的需要。而原有功能将比积压到下一个圈层,从而推动整个城市的更新。
如果强行抑制中心区开发强度的提高和城市功能的演替,整个城市运行效率就会降低,并导致城市发展潜力和资源的浪费。
当城市处于高速发展状态时,城市更新的速度就会加快,现有城市资本的折旧时间逼迫大大缩短,从而导致城市改造的成本(转换成本)急剧增加。当城市扩张的速度超过某一个临界值时,城市扩张便具有了一种新的潜在可能——在现有建成城区外另建新城,以这个临界值为拐点,新城建设的净效益(新城土地增值减去建设和原始土地成本)大于旧城改造的净效益(改造后的土地增值减去直接建设成本、建设土地、拆迁、补偿费用等)。如果城市发展速度超过这一临界值后仍采用外溢式的发展模式,城市运行的成本机会急剧上升。相反,如果城市发展速度没有达到这一临界值而强行采用“跨越”式发展,就会诱发主城区的衰退或新城区的闲置,甚至导致城市财政的破产。
3、城市空间增长过程。城市空间增长过程可以分为两个过程:第一过#p#副标题#e#程是自发的、持续的、无法控制的自然增长过程(如同一个人从童年到成年的成长);第二个过程则是依赖于人的判断、自主的、间歇性的、可以选择的增长过程(如同一个人选择是否要一个孩子)。这两个过程可以是独立的(尤其是第一个过程——城市的全部扩张都是以主城膨胀的形式完成)、也可以是复合的(尤其是第二个过程——在建设新城的同时,老城依然成长)。
三、跨越增长模式的具体因素
1、门槛速度——确定选择跨越式发展的时机。本文在构造城市增长的过程时只考虑城市增长速度这一个变量,只要城市增长达到一定临界速度,不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城市增长的模式就应当转变。根据赵燕菁的观察、研究发现:当城市的增长速度(城市人口年均增长率)超过3%,经济增长率超过10%,维持大约25年的时间时,城市增长模式就应当从“外溢”式发展转向“跨越”式发展。这个速度可以指整个城市的综合增长速度(这时需要新建一座城市),也可以是城市功能中的一个或几个单项功能的增长速度(这时需要建设一个专业化新区)。这一组指标的核心是城市的增长速度,也就是城市人口年均增长率(如当这个指标为4%时,维持时间可以缩短为20年)。
我们只要知道一个城市的增长速度和模式就可以推断出这个城市所面临的问题。只要知道未来的发展速度,就可以预言不同空间增长模式下,城市可能的发展结果,从而提出完全不同的对策。
2、“市场流”假说,确定城市跨越式发展的方向。首先,假设城市的成长目标就是控制尽可能大的市场规模。在一个均质的地域空间里,市场是均匀分布的。在自给自足的经济或分工不发育的经济里,市场流是以众多分散的中心地为核心的向心秩序(如同众多的鱼鳞坑)。随着社会分工的发育市场规模的扩大,分散的市场汇聚成一体化的体系(如同支系发达的大河)。由于社会文化和自然条件的差异,均质的空间就会产生“塌陷”和“皱褶”,“市场流”就会从分散和静止的秩序转变为以“流域”内最低点的中心地为核心的向心秩序。此时的市场就会向“低洼”(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流动。
在单一的中心地结构里,“市场流”是向心的,中心地集聚了主要的区域市场,这时城市向四周发展的机会和选择是等价的。而在多中心的地域结构里,相互竞争的中心地使市场“流”向区域中“最低洼”的中心地。这时,对于区域内除了最有优势的城市之外的大多数城市来讲,市场不再是简单的向心的秩序,而是向心与向区域中心地两种流向的叠加。对于这些城市来说,趋向区域的中心发展,是争取市场规模最大化本能的和最佳的选择。这有点类似水库的选址:越靠近下游,控制的流域范围就越大。市场流的强度,决定了流域内城市发展的方向性。它是由区域内城市与中心城市分工的程度决定的(可以通过交通和通讯的方向玫瑰测度),分工越紧密,城市趋向地域中心的力量就越大,城市就越不可能在多个方向上均衡发展。经典地理学上空间要素非矢量(scalarquantity)和均质的假设,在该范畴里不过是当市场化程度为零或地域内任一点市场化水平完全相等时的特例 。
根据这个假设,我们可以判定一个城市所处的“流域”范围,以及城市在“流域”中的位置,然后判定没有特定自然条件限制的城市的合理发展方向:(1)对于区域中心城市自身来讲,发展方向的选择本能的倾向于发展阻力最小的方向;而在所有方向上的城市发展成本/效益无差异或差异可以忽略,区域中心城市则应当向区域内第二大城市(或城市群)靠拢。这个发展方向对城市自身的效益来讲,没有多大改进,却因为改善了区域整体效益而具有帕累拖最优(在自身没有受损的情况下,使区内其他城市的效率得以改进,而这也正是中心城市的重要区域责任)。(2)区域#p#副标题#e#内其余所有城市,除非具有特殊的政治(如行政边界)和自然(如地理障碍)限制,无论从自身还是区域利益出发都应当向区域中心城市发展。
3、土地价值增量最大化原则——解决“跨越多远”的问题。在选定了发展方向后,我们需要回答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到底要跨越多远?大量的实践证明,即使是合理的发展方向,如果跨越的距离不合理,效果也会大打折扣,甚至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过近,城市仍会延续 “蔓延”式的发展,如广州珠江新城;过远,则会超过城市自身实力,导致城市财政破产,如珠海西区。
之所以提出用“跨越”式发展代替“外溢”式发展,是因为在高速增长的条件下,满足同样的发展需求,建设新城的净收益,会大于在老城改造的净收益。反映在地租上,就是新城建设形成的地租减去建设前的地租和建设成本,大于老城改造后的地租减去改造的成本(拆迁、征地、原有建筑和基础设施折旧)、建设成本和改造前的地租。因此,在新城中心与老城中心的相对位置上一定存在一个最佳点:在这一点上,净地租形成最大化(如果此值低于旧城改造后形成的净地租,就说明城市的发展速度还没有达到采用“跨越”式发展的门槛值)。理论上讲,这个点一定会在主要的“市场流”方向上,而且两个(或多个) 城市之间的地租低谷区,最有可能形成最大的增量地租(因为可以利用两个城市对新区的需求)。
4、“距离---规模---功能”一致的原则,确定城市的合理规模。一般来讲,新城距离母城越远,城市规模就应当越大,对母城的依托越少,城市的功能就应当越多元化。母城越大,地租增量(新增地租减去本底地租)最大化点剧母城的空间距离就越远,因此新城的规模也应当越大,而新城的功能也应当越复杂(距离要求新城必须自给自足,规模时的新城可以自给自足)。
5、城市的分层结构------判定新区(城)的性质和功能。城市的本质定义为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而产生的一种空间组织,并假设任何交易都是有成本的,而且这种成本同空间距离呈正相关性。
大城市可以通过大量交易集中在一个地方提高交易效率,促使分工进一步加深,中小城市则可以通过距离的缩短节省运输费用。这种两难冲突的最优折中,就会产生一个给定分工水平条件下最优城市层次数:“人们与本县的人在小城镇贸易,而通过中等城市与本省外县的人贸易,通过大城市与外国人贸易”。同时,这个最优层次数会随分工水平上升而增加。城市分层的理论认为城市体系的规模、层级和功能,同时,取决于分工的水平、交易的效率和要素(如人口)的流动性。其形成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不能通过指令性的规划和布局产生。
四、新城规划实施的相关要求
1、市场经济环境。本文所提出的空间增长模式的选择及其条件(门槛速度)是建立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的,而这种分析必须以市场化的环境为基础,因为在非市场的环境下,这一分析的前提——地租——根本不存在。在计划经济时代,城市建设投资只是没有产出的“生产性投资”,后续资金无法保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切成为可能,基础设施的产出——地租——被市场化,基础设施不再是仅仅为了生产“配套”,他的价值可以在经济链条中有效体现。新城建设不仅意味着巨大的投入,同时也可以带来惊人的产出。
2、财务的可行性。从深圳、浦东的开发可以发现:a、政府在开发中的财政性的投入较少,如基础设施的投入只占整个基础设施投资的1/10。b、政策、制度、地理位置、开发策略等因素在新城建设中的重要性远比财政投入来的大。
3、政府信誉。政府在深圳、浦东投入不仅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它的“信誉”——通过特殊政策、宣传和投资,使得市场经济下原本无序的分散经济活动,#p#副标题#e#汇聚成为巨大的集体经济行为。
速度只是提供了一种潜在的可能,这种可能(或者说机会)能否被抓住,很大程度取决于政府能否将分散的决策转化为一致的行动,“信誉”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市场经济环境和计划经济环境最大的不同在于,就是基本的经济行为都是建立在微观主体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而这些经济行为能否完成,不仅取决于交易的结果是否对双方有利,而且很大程度取决于双方是否相互信任。市场经济的最大成本就是如何取得信任,而信誉对于市场经济来说是比财富更宝贵的资源。
在商品经济里,信誉是无价之宝,当交易的双方(或多方)都缺少信誉时,第三方——政府的信誉就变得至关重要。只要政府使第一个相信它的人赚了钱,它就可以更容易地使更多的人相信它,它动员社会资源的成本就会越来越低。
4、政府引导开发。一个思路是先由城市自发扩张,随着人口和城市功能的密集,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逐渐加大,当达到一定水平时,由政府将基础设施作为公共服务提供给市民。
另一种思路就是利用政府规划垄断权带来的信息优势,在规划的建设区域首先按非城市建设用地低价征用土地,然后通过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开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全部或主要来自于出售基础设施完善的“熟地”,利用“生熟”地价差,平衡建设成本。
比较两种开发思路可以发现,尽管开发结果看似一样,但财务效果大不一样。一般来说税收是支持存量经济所需基础设施(老城)主要的财政来源,土地则是支持增量经济所需基础设施(新城)主要的财政来源。对于高速发展的经济来说,增量经济基础设施占经济的比重较大,无法靠常规的税收来支持(因为稳定的税源还没有形成),因此,土地收益组织的好坏,决定了城市扩张的速度和质量。
五、结语
在城市空间增长模式的确定上,汇集了地理学和经济学方面的最新进展,提出了“跨越”式增长空间要素确定的基本原则。如,发展了“市场流”的概念,来确定城市的合理发展方向;根据土地增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新城与老城间的距离;根据城市分层理论判断新城的性质;利用新区与母城在“距离—规模—性质”上存在的依赖关系,决定新城的合理规模。同时,对“跨越”式发展更底层的制度环境和经营方式进行了分析。
虽然我们可以根据上述方法,解出不同发展状态下城市的理想空间答案,但这些答案能否得到采用和执行,并不完全取决于结论的正确与否。城市原有增长模式的惯性决定了规划意见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施。其中决策者的政治意志起着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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